天津北方網訊: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間互相謙讓、互相關心能讓生活在小區這個大家庭的居民們更加幸福美好。但是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有些鄰居,因爲自己的愛好,在小區裏養雞、養鴿,不僅擾民,還破壞了小區的環境。
南浦大廈小區半夜雞叫
市民易先生家住南浦大廈小區,他告訴記者,他樓下的鄰居在自家露臺上養了雞、大雁等活禽,每天凌晨4點多,他都會被公雞的打鳴聲驚醒。“我們想好好休息一天,睡個懶覺竟然都成了奢望。”
日前,記者來到易先生家。從他家臥室窗戶向下看,可以看到4樓一位居民在自家露臺上搭起了一個簡易棚,裏面有好幾只公雞,可以清楚地聽到公雞打鳴聲。
對於這種情況,周邊其他居民也是抱怨連連。因爲雞叫,小區裏很多人都休息不好。“這些雞每天打鳴的時間很早,有時甚至‘半夜雞叫’,讓我們不堪其擾。大家住在一個小區,生活本來好好的,但是雞突然一打鳴,家裏的小孩子就哭。都是鄰居,也不知道怎麼說。”一位居民告訴記者。
寧月花園小區養鴿子
“我們小區有個人養了多年的鴿子,還在窗戶外面搭了個鴿棚。鴿子飛來飛去,‘咕咕’的叫聲吵得我們沒法休息,而且隨時會有鴿子糞便從高處掉下來。”家住寧月花園小區的劉女士告訴記者。
記者在這個小區看到,一棟住宅樓一層窗外的鐵籠內幾十只灰色鴿子發出咕咕的聲音,鐵籠分爲兩層,約兩米高七八十釐米寬,裏面有不少糞便。這些鴿子不時撲騰起飛,灰塵和臭味四散開來。“我們每次出門都得小心鴿子屎落到頭上,還得踩着鴿子屎進出。”周邊居民抱怨道。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的市區內,禁止飼養雞、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須經其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據瞭解,按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飼養家畜家禽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責令其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可處以罰款。
小區是公共環境,那麼就應該從我做起,讓這個大家共同居住的環境更加文明和諧。更何況,這些行爲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我們在享受自己快樂的同時,也應該懂得是否合規,是否損害了他人的權利。(北方網編輯侯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