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爲推動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本市制定了《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管理暫行辦法》,即日起執行,有效期爲5年。
據統計,自去年5月平行進口汽車保稅倉儲政策實施以來,截至3月底,天津海關隸屬東疆保稅港區海關備案平行進口保稅倉儲汽車達到4萬輛,累計接受30家平行進口汽車試點企業登記註冊。今年1月至3月,東疆海關備案平行進口保稅倉儲汽車1.4萬輛,整個天津口岸備案平行進口保稅倉儲汽車2.4萬輛,一般貿易進口汽車近8萬輛。
試點對象(經商務部認定)
試點平臺具有平行進口汽車全產業鏈服務能力,併爲其認定和管理的會員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通關手續、倉儲物流、展示銷售、售後服務等一站式服務的企業。
試點企業爲滿足自身銷售需求自主完成汽車平行進口相關業務的企業。
銷售以書面形式明確告知消費者責任主體及相關售後服務等信息。
交付檢查(PDI)檢測以及隨車交付貨物進口證明、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車輛一致性證書、家用汽車“三包”憑證等相關隨車文件和憑證,保證車輛配置表述與實物配置相一致。
售後服務網絡
試點對象可採用自建、資源共享、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形成覆蓋銷售區域的售後服務網絡。鼓勵試點對象在其銷售或售後服務網點懸掛或張貼統一制式的平行進口汽車銷售或售後服務標識。
政府監管平臺
本市將建立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平行進口汽車服務和管理平臺,及時掌握試點對象每臺平行進口汽車的車輛信息、通關狀態、銷售及售後情況,爲政府有效監管提供信息化保障。(北方網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