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點燃垃圾引發火災 “生事”大爺構成放火罪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天津北方網 作者:晚報孫啓明 編輯:曲璐琳 2017-07-13 16:01:50

內容提要:一位大爺在馬路上點燃垃圾後引發火災,致路邊汽車被燒燬。事發後,大爺卻以其是爲了清理道路爲由,爲自己辯解。日前,河東區法院經審理,依法認定這位大爺的行爲已構成放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天津北方網訊:一位大爺在馬路上點燃垃圾後引發火災,致路邊汽車被燒燬。事發後,大爺卻以其是爲了清理道路爲由,爲自己辯解。日前,河東區法院經審理,依法認定這位大爺的行爲已構成放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被告人王某今年65歲,家住河東區。2016年3月7日15時,王某在河東區一處馬路邊上,趁無人之機用打火機點燃垃圾及廢舊物品後離開,致被害人吳某停放在路邊的一輛名爵汽車被燒損。經天津市河東區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汽車損壞部件的市場價格爲人民幣2132元。當月11日,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庭前調解,被害人吳某對王某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對王某從輕處罰。

  庭審中,王某對指控的主要事實供認不諱,但辯稱其主觀上不是故意放火毀壞汽車,而是爲了燒燬垃圾清理道路,應該屬於失火。

  法院經審理認爲,王某作爲有生活經驗的成年人,明知案發道路屬於附近居民出入的必經之路,且附近有居民區、臨建房等生活工作場所,現場垃圾及廢棄物數量龐大,其在汽車附近點燃與垃圾堆蔓延連接的廢棄可燃物,可能造成火勢蔓延引發火災,卻仍趁無人之機放火,後又離開現場任由火勢發展,對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應認定其構成放火罪。鑑於王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爲,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諒解,確有悔罪表現,法院對其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津雲”——北方網編輯曲璐琳)

下載前沿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_ | siA | ۸u^ | ptڭ | ߮v | ] | pT | HkM}H|qܡG022-23602087 | |lcGjubao@staff.enorth.cn | |O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ѤѬz_vҦ
WȹqH~ȸg\iҽsGzB2-20000001 @HǼť`س\iҸG0205099 @psDHAȳ\iҽsG12120170001zw 120100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