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輸液後次日死亡 犬主狀告寵物診所索賠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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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北方網 作者:晚報孫啓明 編輯:張瑜 2017-07-14 14:09:43

內容提要:一隻泰迪犬在寵物診所輸液後,不僅病情未愈,反而於次日死亡。爲給愛犬討個說法,犬主將該診所告上法庭,索賠購犬費、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5萬餘元。

  天津北方網訊:一隻泰迪犬在寵物診所輸液後,不僅病情未愈,反而於次日死亡。爲給愛犬討個說法,犬主將該診所告上法庭,索賠購犬費、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5萬餘元。今天上午,河北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犬主王某訴稱,其所有寵物泰迪茶杯犬體重1公斤。今年6月27日,愛犬經一家寵物醫院診斷爲出血性腸炎,隨即轉到被告寵物診所治療,該院獸醫劉某不具備行醫資質,亂開處方,對泰迪犬在11個小時內輸液三次,劑量共計480ml,嚴重超出正常範圍。三次輸液時間分別爲30分鐘、30分鐘、60分鐘,輸液速率嚴重超出正常範圍,直接導致泰迪犬肺水腫、肺血腫、心衰、腦水腫併發,最終經緊急搶救無效死亡。犬主王某認爲,泰迪犬死亡與劉某無證行醫,亂開處方有直接因果關係,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寵物診所及劉某賠償其因此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包括購買泰迪犬花費3萬元,泰迪犬醫療費3970元,泰迪犬喪葬費2000元,原告精神損失費5000元以及原告因買泰迪犬所花費的其他費用1萬元。

  今日法庭上,被告方代理人提出,當時犬主帶泰迪犬到診所後,系該診所具有相應資質的獸醫師張某接診,而非被告劉某。張某隨後爲該犬開具處方,進行治療,整個過程符合診療規範。此外,涉案泰迪犬此次生病後還曾在兩家寵物醫院進行過診治,所以不排除其他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存在過錯,不能認定泰迪犬的死亡是被告診所造成的。

  截至發稿,庭審仍在進行中。(“津雲”—北方網編輯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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