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臨時監護近一年 流浪少年依舊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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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成都商報 作者:杜玉全 編輯:鄭津 2017-07-17 09:17:05

內容提要:2015年9月,當時年僅10歲的雷雷輟學離家,開始在隆豐鎮流浪。期間,其父周先生曾試圖讓他回家居住,但遭拒絕。按雷雷父親的說法,2012年時,他與雷雷母親離婚,隨後再婚。當時,雷雷主動跟了他,撫養權自然留在他手上。而在之後的生活中,雷雷變得讓人不省心,『不聽話』。父子倆逐漸變得對立,甚至水火不容。而雷雷想跟母親一起生活的意願也沒有達成,他實際上處於一種有父母而實質監護缺失的狀態。

  新聞背景

  2015年9月,當時年僅10歲的雷雷輟學離家,開始在隆豐鎮流浪。期間,其父周先生曾試圖讓他回家居住,但遭拒絕。按雷雷父親的說法,2012年時,他與雷雷母親離婚,隨後再婚。當時,雷雷主動跟了他,撫養權自然留在他手上。而在之後的生活中,雷雷變得讓人不省心,『不聽話』。父子倆逐漸變得對立,甚至水火不容。而雷雷想跟母親一起生活的意願也沒有達成,他實際上處於一種有父母而實質監護缺失的狀態。


如今,雷雷入住的村裡庇護所一片雜亂,其已有兩個多月沒回來

  去年9月,一場多部門參與的救助聯席會議形成決議——由彭州市隆豐鎮派出所向隆豐鎮高皇村村委會致函,將雷雷的臨時監護權委托給村委會。

  專家認為,在雷雷父母成為合格監護人之前,村委會能夠承擔起雷雷的臨時監護責任,正是『國家監護』的體現。

  去年9月,在一場多部門參與的救助聯席會議後,11歲的雷雷有『家』了,彭州隆豐鎮高皇村村委會獲得了雷雷的臨時監護權,在雷雷父母成為合格的監護人之前,村委會將負責對雷雷進行監護,這也意味著雷雷正接受著真正的『國家監護』。在這之前的一年裡,由於父母離異,監護缺失,雷雷一直處於『流浪』狀態(成都商報去年9月曾報道)。

  履責之初,高皇村村主任楊先均曾信心滿滿,『既然大家都這麼關心這個娃娃,我們村委會更責無旁貸。』然而,10個月過去,當初的信心卻早已殆盡,無專項經費,無專業知識,無特定服務場所,配套服務體系的缺乏,加之雷雷本身的『不聽話』,讓楊先均和村委會深感無力。在雷雷身上,『國家監護』陷入現實困境……

  父母離異長期無人照顧娃娃監護權委托給村委會

  雷雷的『流浪』生活始於2015年10月份。在『流浪』的一年裡,雷雷居無定所。白天,他混跡街頭;晚上,則睡在網吧甚至街頭。盡管附近居民嘗試幫助他,給他飯吃,為他買衣,但並未阻止他在『混跡社會』的路上越走越遠,抽煙、罵人、小偷小摸……

  雷雷的情況引起彭州市檢察院和成都雲公益的關注。曾在彭州市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任職的羅關洪認為,如果雷雷得不到管教,今後堪懮。成都雲公益秘書長傅艷特認為,『因為他接觸的全是負面的東西,社會上的打架鬧事也就會慢慢向他「靠攏」。』

  如何讓雷雷不再『流浪』?

  去年9月,一場多部門參與的救助聯席會議在高皇村進行,最終形成一份涵蓋雷雷住宿、吃飯、生活用品、安全、醫療和教育等6方面問題的臨時救助方案。同時,還形成一項重要決議——根據2014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民政部聯合頒布實施的《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乾問題的意見》第十一條規定,由彭州市公安局隆豐鎮派出所向雷雷所在的隆豐鎮高皇村村委會致函,將雷雷的臨時監護權委托給村委會,並由村委會切實履行監護責任。書函中提到,雷雷父母離異,沒有很好地履行監護責任,導致雷雷長期無人照顧,生活陷入困境,生存處於危險狀態,而其他成年親屬又不能對其承擔監護責任。

  村委會履行『國家監護』

  安排庇護所制定監護制度

  知名未成年人保護專家、北京大學教授劉繼同認為,在雷雷父母成為合格監護人之前,村委會能夠承擔起雷雷的臨時監護責任,正是『國家監護』的體現。

  監護之初,高皇村村委會為雷雷制定了一套相應的監護制度。雷雷的庇護所安排在村安置小區的一間空置房內,村主任楊先均也給雷雷下了一道『死』命令:『每天必須回房間睡覺』,同時要求小區保安對雷雷進出小區的情況進行登記,『好久出去的,好久回來的,大概去了哪個地方耍。』如果長時間不見人,村委會則將進行尋找或者向警方報案求助。為履行好監護職責,楊先均會在每天上班前到雷雷的安置處查看,晚上休息前也會再去一次,看雷雷是否已經回來。每次查看的情況,楊先均都會用手機拍照,形成記錄。至今,數十張記錄照片仍存放在楊先均的手機內。

  村委會監護之困

  無經費無人員不專業

  村裡的監護制度難以執行下去

  按照當初的救助計劃,由村委會負責雷雷的臨時監護問題,讓其不再繼續流浪,公益組織以及當地司法及政府部門同時與雷雷父母進行聯系,對父母進行強制親職教育,尤其是雷雷母親雷女士,考慮到雷雷想與母親生活的意願,需要對其母進行教育,以讓其接納雷雷。但雷女士僅露面一次便處於『失聯』狀態。

  這讓楊先均始料未及,也讓這項原本臨時的監護職責持續至今。『娃娃是村上的人,村上肯定責無旁貸,想著能夠盡快解決,臨時性(監護)也不過一兩個月,結果到現在都沒有解決。』

  『時間長短其實也不是什麼問題,但村委會的確面臨著很多困難。』楊先均說,首要的困難在於村委會無法將照顧雷雷的責任交給一個具體的人來做,一方面村委會人手有限,總共僅5人,而村上事務又尤為繁雜,『根本空不出手來照顧雷雷。』另一方面,『誰又能來擔這個責呢?也沒誰敢來負責,出了事情怎麼辦?』

  能不能單獨請人來照顧呢?又一個問題出現了,『誰願意?誰來出這個錢?』楊先均說,這筆錢村委難以支出,村上的錢都必須用於村務開支,除非有專項經費,否則不能擅自使用。

  另一個問題在於『專業性』。楊先均說,自己的娃娃可以嚴厲批評,但對雷雷更需要講究技巧,說得不好就容易出麻煩,而村委會缺乏這樣的技巧,『農村出身的人,關注不到娃娃的內心,如何引導、如何巧妙地讓他接受我們的教育很困難。』

  楊先均介紹,由於缺乏對未成年人的專業知識,他們在管理雷雷的過程中遭遇諸多尷尬。『我看到不好的就要直接說,但說多了,他反而對我也產生了排斥心理,以前還比較親,現在有時對我也要罵髒話,能怎麼辦呢?』

  諸多原因造成村委會對雷雷的監護依然停留在最初的生活吃住上,甚至當初的監護制度也難以執行下去,雷雷進出小區的出入登記實行了不到三個月就中斷了。

  監護近一年現狀

  雷雷已兩月『沒消息』

  很少回村裡的庇護所

  一方面,村委會在履責中遭遇現實困境,另一方面,雷雷的『不聽話』更加重了這種監護之難。在接受村委會『國家監護』近一年裡,雷雷的狀態似乎並不讓人滿意,甚至有更嚴重的趨勢。不僅仍抽煙、罵人,甚至接觸到賭博,還不斷『傷害』曾照顧他的好心人。

  安置小區內的住宿房已很長時間不見他的人影。小區保安雷明發介紹,雷雷已至少有兩個月沒在小區內出現。事實上,春節後雷雷就很少再回到這個庇護所。『有時還是在街邊睡。』

  日前,成都商報記者再次來到雷雷所在的安置小區,找到他的房間。與去年記者為其布置床鋪,送他入住時的場景相比,如今房間內一片雜亂,地上散落著煙頭和垃圾,被子亂作一團。

  『你說這種情況咋辦?真是沒辦法。』楊先均很無奈,『我們沒辦法24小時盯著他,甚至在街上都找不到他,也不可能把他限定在某一個區域,況且也沒有一個可以供他待的服務場所,他不出去去哪裡呢?』楊先均表示,最近兩月,他都不知道雷雷在哪兒,『管不住,沒信心管了。』

  雷雷的『不聽話』還表現在言行上。春節時,當地部門為雷雷送來慰問物品以及400元錢,錢由楊先均保管,分次給他。楊先均要求100元錢必須用5天到一周時間,但雷雷不買賬。一次在一個茶樓裡,雷雷見面就向楊先均提出『沒錢了,我的錢呢?』楊先均只好給了他100元,然而雷雷轉身就對茶樓老板說『給我拿兩包中華』……

  小區外的茶樓老板向德瓊曾對雷雷照顧有加,很長一段時間幾乎照管著他的一日三餐,偶爾雷雷也會幫著照看一下客人。然而,在一次向向德瓊索要紅包無果後,雷雷翻臉惡語相向,之後再未到過茶樓。

  還有一次,在參加完一場喪事後,雷雷讓堂哥周先生為他收拾好吹曲的小號,但堂哥忘記了。雷雷當著眾人發火,質問堂哥並險些掀桌。『這也是我們最擔心的,他這種性情如果哪天闖禍了出現意外咋辦?以前還沒這方面的擔心,但現在不敢這麼自信了。』楊先均說。

  求解

  『國家監護』之困

  1

  公益組織

  村委會『國家監護』孤掌難鳴

  將進一步設關愛項目聘專人照管類似未成年人

  參與雷雷救助工作的成都雲公益發展促進會秘書長傅艷認為,雷雷的救助情況不容樂觀。『之前他呈現出來的狀態讓人很有信心,但現在我們也不敢保證救助能不能成功了。』

  傅艷介紹,在未成年人工作中有三類情況,『一類是在逆境中,只要給一點支持就會上昇;一類是處於逆境,能調動內因轉變;再一類就是類似極端案例,處於逆境也沒有向上的內因,就得單獨想方法。』目前,雷雷由之前的第二類甚至偏第一類,滑到了第三類情況。傅艷認為,問題的關鍵仍在雷雷媽媽身上。『我們發現雷雷的情況呈現出一個起伏線,每當雷雷發生變化時,都與媽媽回家卻不願見他,也不願問候他有關系。而我們又始終無法聯系上雷媽媽,進展的不順讓雷雷覺得救助是失望的。』

  這也是村委會的『國家監護』面臨難處的一個重要方面。『理想狀態是,村委會進行臨時國家監護,其餘相關部門的服務體系跟上,再與家庭中的媽媽進行有效互動,在臨時監護階段就能把雷雷想跟媽媽生活的意願達成,讓他向利好轉變。』傅艷介紹,而目前,在家庭因素缺失、其餘服務體系有待完善的現實下,村委會的『國家監護』顯得孤掌難鳴。

  『另一方面,村委會專業人員的缺乏、資金不足等原因也造成監護困難。』傅艷說,『目前我們基本敲定將在當地進一步設立關愛項目,聘請專人負責照管類似雷雷的未成年人,並支付其薪資、進行專業培訓,解決專業人員缺乏問題。』

  2

  專家建言

  未成年人保護專家劉繼同:

  『國家監護』需要更多專業人士和組織

  未成年人保護專家、北京大學教授劉繼同認為,『村委會確實僅能在生活照顧方面盡力,其他方面沒有這個能力和條件,這也是一個現實,也正說明了「國家監護」其實需要更多的專業人士和專業組織。』

  劉繼同介紹,目前『國家監護』的執行存在諸多難點,高皇村村委會的困境基本上能反映出這些難點所在:沒有專業人員;沒有一套專業服務體系;沒有專門機構和專項經費。『對村委會、公安、街道辦等部門而言,兒童保護只是原有職能的一部分,但兒童工作者又必須要求專業性。在服務體系上需要建立專業的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服務要細化,警察有交警刑警之分,兒童服務也應該這樣。另外,除了辦公機構,更重要的是需要更多的兒童福利機構,需要固定經費,否則難以開展日常的運營。

  獨立兒童工作顧問楊海宇:

  不僅要有人監護更需要一個服務體系

  楊海宇曾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工作多年,在他看來,『在進行「國家監護」時,無論是臨時監護還是長期監護,都應明確監護職責,應包含未成年人的教育、醫療、心理、發展等多個方面,同時有具備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能力的服務人員,有相應的兒童服務體系,在其熟悉的家庭、家族和社區的環境下進行,但目前國內在這些方面是缺乏的。

  在雷雷的個例中,村委會缺乏經驗和專業能力,也無相關培訓,作為短期臨時監護是可以的,但進行長期監護很難。『應該逐步建立兒童基本的服務場所,不僅是有人來監護,更需要一個服務體系,增加臨時監護的能力。』楊海宇認為,在兒童保護工作中,應去培育和發展社區兒童組織、社會團體、例如『社區兒童之家』,能有專業社工參與,既有日常照管,又能了解孩子心理狀況,提供關懷、輔導和及時資助。

   原標題:『國家監護』困局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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