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有前科這回又犯了 女子詐騙30餘萬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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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北方網 作者:晚報王赫巖 編輯:侯靜 2017-07-25 14:40:05

內容提要:一女子謊稱能夠幫人安排工作、辦理入學,先後詐騙30餘萬元。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謊稱能夠幫人安排工作、辦理入學,先後詐騙30餘萬元。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被告人王某,女,46歲,大專文化,無業。2003年曾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間,被告人王某謊稱能幫助一名被害人到天津市某機關工作,以僞造該單位收款收據、發票等欺騙手段,先後騙取被害人人民幣78430元。2013年4月至9月間,王某以相同手段騙取另一被害人人民幣223430元。2015年6月,王某得知被害人姜某正在爲女兒聯繫學校就讀,便謊稱自己認識某中學校長,可以幫其辦理入學手續,騙取姜某人民幣60000元。經被害人報警,王某於2016年9月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津雲”—北方網編輯侯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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