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日前,犯罪嫌疑人劉某以能夠託關係幫助學生升學、轉學、擇校爲名騙取學生家長鉅額錢財,被南開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犯罪嫌疑人劉某以能夠託關係幫助學生升學、轉學、擇校爲名騙取學生家長鉅額錢財,被南開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2013年起在天津市南開區某地開辦中學生補習班,其間劉某謊稱認識教委領導,能夠託關係幫助學生升學、轉學、擇校,騙取多位學生家長錢財,累計數額超過900萬。後因害怕事發到派出所自首。劉某的行爲涉嫌詐騙,且詐騙數額特別巨大,雖有自首情節,但其很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南開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批准逮捕。(“津雲”——北方網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