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協同發展司法保障工作聯絡機制會籤儀式在本市一中院舉行。三家法院院長共同簽署了《協同發展司法保障工作聯絡機制》,進一步強化三地法院之間司法互助合作。
記者在儀式上了解到,爲更好地服務和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本市一中院基於與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轄區上的地緣關係,倡導建立三地法院協同發展司法保障工作聯絡機制。該《機制》共四章二十條,分爲總則、組織機構及運行、十項聯絡工作機制及附則。其中,十項聯絡機制是核心內容,包括建立跨域立案服務一體化機制,社會糾紛聯動化解機制,審判委託送達和委託調查取證工作機制等。跨域立案服務一體化機制已經在京津冀三地的7家試點法院推行,案件協作法院和案件管轄法院依託信息平臺,可以完成當事人立案材料提交、審覈、受理工作。執行聯動協作機制下,三地法院互有義務全面落實委託調查事項,協助財產處分和對財產採取的其他強制措施。
據介紹,爲保障機制的良性運轉,將成立三地法院工作聯絡領導小組,各成員法院院長爲領導小組成員。從今年起,依津、京、冀的順序,按年度各院輪流擔任召集人,組織召開相關會議。領導小組每年舉行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經三方同意也可臨時召集。(“津雲”—北方網編輯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