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處兩名參與旺角暴亂的男子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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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網 作者:周雪婷 編輯:包天墅 2017-08-08 08:07:32

內容提要:香港區域法院7日就3名男子參與旺角暴亂一案宣判,其中2名男子被判監禁3年,1名被判處入教導所。

  香港區域法院7日就3名男子參與旺角暴亂一案宣判,其中2名男子被判監禁3年,1名被判處入教導所。

  此案中的被告共有5人,其中3名被告楊子軒、羅浩彥及連潤髮於7月17日被裁定3項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他兩人脫罪。19歲的被告楊子軒當日被判入教導所,羅浩彥及連潤髮分別被判監禁3年。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表示,香港人口稠密、交通繁忙,若發生暴動,蔓延速度非常快,可引致嚴重後果。法官考慮首被告楊子軒年僅19歲,認爲改過自新對他至爲重要,遂判處其入教導所。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數百名暴徒在香港旺角與警方爆發嚴重衝突,造成100多人受傷,其中大部分是警務人員。

   原標題:香港法院判處兩名參與旺角暴亂的男子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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