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17天保全審結加工合同案 保障企業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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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北方網 作者:晚報孫啓明 編輯:張瑜 2017-08-18 13:49:05

內容提要:津南區法院日前對一起加工合同糾紛案迅速採取保全措施,並於十幾天內快速審結,有力維護了小型企業的權益,從而使其幾十名員工的生計有了保障。

  天津北方網訊:津南區法院日前對一起加工合同糾紛案迅速採取保全措施,並於十幾天內快速審結,有力維護了小型企業的權益,從而使其幾十名員工的生計有了保障。

  今年5月,津南區法院受理了原告天津某電子公司訴另一家電子公司加工合同糾紛案。立案當天,原告焦急地找到承辦法官,說這筆錢決定着他們企業的生死存亡,決定着幾十名員工、幾十個家庭下半年的生活,現在聽說被告要轉移資產,所以要求儘快對被告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承辦法官通過對案卷材料的審查瞭解到,原告系電子元器件加工企業,自2016年爲被告加工單價1-2元不等的電子配件獲取加工費。至起訴日止,雙方累計業務額170餘萬元,而被告拖欠的款項高達160餘萬元,對於一個註冊資本只有200萬元的加工型企業來說,這無疑是一筆鉅額外債。

  由於時間緊、原告提供的保全線索多,爲避免“打草驚蛇”,保全順序非常關鍵。收到原告的保全材料後,保全人員當即對原告提供的財產線索進行仔細甄別,按價值對保全線索進行排序,並向原告講明對保全線索排序的原因。在徵得原告同意後,迅速趕往第一個財產線索所在地。通過對財產信息進行覈查、確認,保全人員向相關人員送達查封凍結的法律文書,按照爭議標的足額查封被告財產。隨後,一行人又奔赴被告住所地,向被告送達應訴材料和保全裁定,並取得被告負責人的聯繫方式,爲後續審判工作爭取到了優先權。

  當日下班前,保全人員將保全材料轉交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於第二日與被告負責人取得聯繫,後多次通過電話進行調解工作。因調解未果,承辦法官如期開庭,並於當日作出判決,完成送達工作。立案、保全、送達、調解、開庭、裁判、送達法律文書,各個環節無縫銜接,環環相扣,從立案到結案只用了十七天,且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法院高效的工作令當事人讚歎不已。(“津雲”—北方網編輯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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