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妻子在大街上撿到一個錢包交給了自己的丈夫,她的丈夫把包內貴重物品據爲己有,後在包內發現銀行卡及密碼,便夥同兒子和“大舅哥”提取銀行卡現金,刷卡購買金飾品。
5月20日14時許,公安北辰分局青光派出所接羣衆報警,稱其錢包不知什麼時候不見了,包內的一張銀行卡和一條金項鍊丟失,而且到銀行掛失時發現卡內5萬元已於當日上午被人盜刷。根據報警人提供的線索,辦案民警調取了報警人銀行卡當日取款和消費記錄,發現5月20日上午,曾有人持報警人丟失的銀行卡取走2萬元現金,後又有人在津南一家金店用銀行卡刷卡消費3萬元,購買了一條金項鍊和一枚金戒指。辦案民警調取了銀行和金店內的監控錄像資料,鎖定三名可疑男子。根據信息,辦案民警鎖定了其中一名姓陳的男子。辦案民警對其進行抓捕,但發現其已離開本市返回原籍。
8月25日上午,辦案民警獲悉陳某已返津並在西青某處打零工,迅速趕往該處抓獲陳某。經審理,陳某交代:5月20日4時許,他的妻子在北辰區津霸公路路邊撿到了一個錢包,把錢包交給其處理。而陳某並沒想尋找失主,而是把包內一條金項鍊據爲己有,後又在一張票據上發現了包內一張銀行卡的取款密碼,便夥同自己的兒子陳某某(19歲)和大舅哥申某(49歲)於當日上午取款2萬元,後又到津南一家金店刷卡購買了價值3萬元的金項鍊和金戒指。根據陳某供述,辦案民警在北辰區青光鎮一處平房內把陳某某和申某抓獲,並在兩人居住的房間內繳獲兩條金項鍊。
目前,陳某等三人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津雲”—北方網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