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昨日從市檢察院獲悉,今年八月份從印尼押解回津、涉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6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開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檢察院獲悉,今年八月份從印尼押解回津、涉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6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開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據瞭解,該案61名犯罪嫌疑人分屬兩個詐騙團伙,分別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市和泗水市租用別墅作爲作案“窩點”,通過事先設定的電信網絡電話,冒充銀行、郵局等工作人員身份,編造被害人名下的銀行卡在異地透支未還,如不盡快報案將會受到法律處罰的虛假事由騙取被害人的信任。後以幫助被害人報警爲由,將通話轉接至冒充執法人員的犯罪嫌疑人處,誘騙被害人提供相關信息,對其賬戶進行“資產覈查”,騙取被害人通過銀行ATM機或支付寶進行匯款轉賬至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安全”賬戶內。經統計,詐騙數額約爲一千萬餘元。(“津雲”—北方網編輯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