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出售”手機靚號騙財 男子因詐騙罪領刑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天津北方網 作者:晚報孫啓明 編輯:張瑜 2017-09-15 15:09:00

內容提要: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靚號手機卡信息,以此爲餌騙微信好友上鉤,待對方通過微信支付購卡款後再將其拉黑。

  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靚號手機卡信息,以此爲餌騙微信好友上鉤,待對方通過微信支付購卡款後再將其拉黑。日前,該男子已被和平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

  本市男青年田某通過手機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靚號手機卡的信息,以此方式於2016年10月21日騙取被害人閻某8000元,現贓款已被揮霍。經被害人報案,公安機關於同年11月26日將田某抓獲,作案工具手機現已扣押在案。據被害人閻某陳述:2016年10月21日,其在某微信羣里加了微信名剛子(化名)的人爲好友,只知道剛子是賣手機號的,與對方並不認識。當日13時許,其在剛子發的微信圈裏看上一個後四位8888的手機號,問他想買這個號多少錢,對方說8000元,可以微信支付或銀行卡轉賬。後閻某在銀行ATM機給對方銀行卡打入500元定金。當天16時,剛子將他的身份信息發給閻某,說明了自己的真實姓名,併發來公司地址、家庭住址、手機號碼,閻某看信息不像假的,就將7500元微信支付給剛子。後剛子不接電話,不回微信,還將閻某微信拉黑了。閻某到剛子的公司,也沒找到人,便報警了。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田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根據相關規定,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屬於可以酌情從嚴處罰的行爲。綜上,法院結合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等,依法作出前述一審判決。(“津雲”—北方網編輯張瑜)

下載前沿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_ | siA | ۸u^ | ptڭ | ߮v | ] | pT | HkM}H|qܡG022-23602087 | |lcGjubao@staff.enorth.cn | |O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ѤѬz_vҦ
WȹqH~ȸg\iҽsGzB2-20000001 @HǼť`س\iҸG0205099 @psDHAȳ\iҽsG12120170001zw 120100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