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內江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熊曉平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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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新網 作者: 編輯:鄭津 2017-09-19 16:44:31

內容提要: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對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熊曉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對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熊曉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熊曉平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團團夥夥、培植私人勢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生日宴並藉機斂財,違規使用公車,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司法審判活動、企業經營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熊曉平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嚴重破壞內江市法院系統政治生態,把商品交換原則引入司法審判中,搞權錢交易,踐踏司法公正,破壞司法公信力,其行爲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四川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熊曉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熊曉平簡歷

  熊曉平,男,漢族,1957年12月生,四川蓬溪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4年8月參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二級高級法官。

  1974年8月至1976年2月,在廣元市劍閣縣當知青;

  1976年2月至1980年2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服役;

  1980年2月至1996年3月,歷任劍閣縣人民法院法警、書記員、審判員、副庭長,黨組成員、副院長,黨組書記、院長;

  1996年3月至2005年2月,任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0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6年7月,任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廳級審判員。

  四川省十二屆人大代表。

   原標題:四川內江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熊曉平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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