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交管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統一夜檢行動,共查獲各類交通違法行爲700餘起。
其中包括“涉酒”違法49起、“涉牌”違法22起、大貨車“闖禁行”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爲665起,三輪車“違法上路”71起。
三輪車“違法上路”即被查
9月22日19時許,泰安道大隊交警在南京路與新華路交口查獲一輛三輪車,該車駕駛人住在附近,使用該車從事廢品回收工作。因爲非機動車未按規定時間、區域、道路行駛以及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兩項交通違法行爲,交管部門開具強制措施對車輛予以暫扣。目前,交管部門仍對三輪車“違法上路”行爲保持高壓態勢,不時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執勤交警在日常治理違停、巡查過程中,都會緊盯三輪車“違法上路”,一經發現嚴格治理。夜檢中,僅交警和平支隊就查獲了8起,全市查獲71起上述違法行爲。
喝酒不開車別成空話
21時40分,在紫金山路與鬱江道交口,一輛牌照號爲津MMR7XX載有家人的車輛駛入檢查區,呼吸式酒精檢測儀已經亮紅顯示“有酒”,通過檢測儀“定量”檢測中,數值停留在117,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駕標準。但駕駛人史某仍在不斷地表示“是喝酒了,但您看我也挺清醒的”。
交警表示,酒精有麻痹作用,所謂的“清醒”絕對不能作爲飲酒後駕車的說辭。一旦血液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他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23時許,牌照號爲津LQ02XX的車輛駕駛人丁某在接受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時,顯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53.3,面對這一數值,他反而露出輕鬆的微笑,並表示中午飲用了不少白酒。
交管部門提示,夜檢、夜後檢等集中行動已成常態,交管部門將採取固遊結合方式治理各類交通違法行爲,市民應自覺守法行車切勿心存僥倖違法。(“津雲”—北方網編輯侯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