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按規定參加審驗,以免被處罰甚至降級。自10月起,4.5萬餘名“臨界”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將陸續進入審驗期,交管部門提示這些駕駛人應按期辦理審驗手續。
天津北方網訊: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按規定參加審驗,以免被處罰甚至降級。自10月起,4.5萬餘名“臨界”的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將陸續進入審驗期,交管部門提示這些駕駛人應按期辦理審驗手續。
按照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記分週期爲12個月,從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結束後三十日內,到交管部門審驗。
交管部門提示,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人員,將被處以500元罰款。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還將被依法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最高準駕車型後,駕駛人若仍駕駛原車型行駛,將因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車輛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爲,被交管部門依法罰款,並一次記12分處罰。(“津雲”—北方網編輯侯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