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決定》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進一步規范天津市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全力做好2018年度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及安全監管工作,近日,天津市安委會辦公室專題就此項工作進行了部署。
天津市安委會辦公室提出六個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嚴把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審批關口,要求各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審批的部門,嚴把審批關口,在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一律不得設置煙花爆竹零售點,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零售點一律不予審批。
二是加強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管理,督促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減少煙花爆竹訂貨及庫存,保證安全投入,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確保企業本質安全。
三是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檢查,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專項治理,對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長期零售點及臨時零售點逐一進行排查。
四是加大『打非治違』力度,嚴查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構成犯罪的,及時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是做好禁售後續維穩工作,做好煙花爆竹臨時零售商戶的穩控工作,妥善解決煙花爆竹臨時零售商戶合理訴求,確保社會安全穩定。
六是做好安全培訓、宣傳工作,加強臨時零售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利用多種媒體,宣傳《決定》的出臺背景及禁止燃放的規定,宣傳健康、環保、安全的理念,增強廣大市民的法治意識、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講解相關煙花爆竹安全購買、燃放知識及相關事故案例,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危害性。(『津雲』新聞記者趙穎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