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從1月1日,本市實施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以來,北辰警方查處了三起違規燃放、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天津北方網訊:從1月1日,本市實施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以來,北辰警方查處了三起違規燃放、非法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1月4日,公安北辰分局新村派出所民警走訪時,發現一外地男子在北辰區某小區底商超市門前燃放爆竹1掛、禮花4個。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確認了該男子的違法行為,其被警方行政罰款200元。1月6日10時許,某男子在北辰區一酒店為弟弟舉辦婚禮時,在酒店門口燃放鞭炮4掛、禮花4個。該男子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行政罰款400元。1月14日16時許,公安北辰分局西堤頭派出所民警下片時,了解到本市人張某(男,29歲)在家中臥室非法存放煙花爆竹10箱。其後,張某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其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被收繳。(『津雲』新聞編輯張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