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今年大年三十至初六凌晨,本市共查處涉酒交通違法行為100起,其中醉駕10起,這兩項數據分別較去年同期下降約48%和52%。
初五19時30分,交警津南支隊咸水沽大隊在南華路與紅旗路交口開展夜檢行動,交警攔檢下一輛吉利牌小客車後,發現駕駛室內傳來陣陣酒氣。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該車駕駛人當時血液內酒精含量達每百毫昇107毫克,存在醉酒駕車違法嫌疑,當時車上還載有2名乘車人。該駕駛人承認,其當天中午聚會時喝了不少酒,但自信到晚間“酒勁兒”應該已經消失,因此駕車從津南區八裡臺鎮載送幾名親友去往咸水沽,准備一起趕赴晚飯聚餐處。隨後,交警依法將該駕駛人送至醫院進行抽血酒精檢測,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21時30分,在工一號路付村口,交警西青支隊張家窩大隊攔檢一輛黑色速騰轎車後,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該車的男子當時血液內酒精含量為每百毫昇65.8毫克。據了解,該男子晚餐時飲酒,隨後在駕車回家路上被查。
21時40分,河北支隊王串場大隊交警在真理道與靖江路交口的行動點位攔檢下一輛奧迪牌小客車,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發現,駕車男子當時血液內酒精含量為每百毫昇32.9毫克,其車上還載有包括妻、子和朋友在內共4人。經交警詢問,該男子稱自己當天中午喝了一杯白酒,當時准備送朋友回家。(『津雲』新聞編輯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