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進一步明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為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鮮明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強調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必須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條基本方略,也是我國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政治原則。
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在思想上的領導。我們黨要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而奮斗,必須通過法定程序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為國家的指導思想,牢牢掌握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思想領導權。
我國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確認了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地位,這是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根本法律依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行為規范。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單位、城鄉基層自治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都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賦予其最高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使之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成為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根本遵循,有利於在全體人民中強化黨的領導意識、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黨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