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萬裡監聽”“隔牆聽”“臥底軟件”,這些竊聽偷拍器材在塘沽洋貨市場公開販賣。律師介紹,公開販賣此類器材,違反相關法律。
昨天16時,記者來到塘沽洋貨市場。剛剛進入市場,記者就看到了一家商鋪的貨架上擺放著寫有“隔牆聽”“臥底軟件”等字樣的紙板。看到記者想要購買,商家叫店員從店外其他地方拿來“隔牆聽”設備。記者看到,該設備是一個圓柱形的電子產品,頂部有一個調節音量的旋鈕和一個耳機插槽,底部有一個金屬探頭。商家一邊演示一邊說,其實這就是一個聲音放大器,使用時將金屬探頭一側壓在牆上,就可以通過另一側插入的耳機聽到牆另一邊的聲音。
在另一家商鋪,記者見到了看上去就是一個小方盒的“萬裡監聽”。商戶說:“把這個小盒插上電話卡,然後放在想監聽的位置,只要用手機給小盒打電話,小盒就會自動接通電話,然後你就可以監聽小盒附近的聲音了。”
記者在塘沽洋貨市場及附近看到,銷售監聽、偷拍設備的商鋪還有數家,“針孔攝像”“臥底軟件”等器材一應俱全。
記者看到,塘沽洋貨市場及附近的這些商家,都將寫有監聽、偷拍商品名稱的紙板擺在明顯位置。這些設備是“三無”產品。當記者問及此事,商戶說:“這東西都不讓賣,寫出廠址等著被查啊?”記者詢問商戶為何不怕被查,對方表示:“只是牌子擺在外面,貨又不在店裡,遇到檢查就把牌子收起來。”
昨天下午,在塘沽洋貨市場附近,記者隨機采訪了數位市民。市民說,這些商鋪銷售監聽偷拍設備已有數年了。
律師祖山嶺介紹,根據《刑法》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於使用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刑法》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都是違法行為。
記者撥打12315熱線,反映這裡銷售“三無”監聽偷拍產品的情況,客服人員表示將向有關部門反映。(津雲新聞編輯侯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