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2013年3月至5月,王維建在擔任雙豐拆遷中心主任兼雙橋河鎮小韓莊村拆遷工作組副組長期間,在負責小韓莊村村民暖室和豬圈拆遷工作中,濫用職權,指示工作人員制作虛假證明,違規審核並發放拆遷補償款、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款,共計267萬餘元,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17年5月,王維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天津北方網訊:2013年3月至5月,王維建在擔任雙豐拆遷中心主任兼雙橋河鎮小韓莊村拆遷工作組副組長期間,在負責小韓莊村村民暖室和豬圈拆遷工作中,濫用職權,指示工作人員制作虛假證明,違規審核並發放拆遷補償款、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款,共計267萬餘元,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017年5月,王維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天津市紀委監委)(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