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學學生幫26名員工討回200萬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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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京青年報 作者:孔令? 編輯:鄭津 2018-07-16 08:24:50

內容提要:7月13日上午,幾位當事人專程趕到中國政法大學,給該校准律師協會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學們送了一面錦旗。今年4月底,昌平某樂器廠的26位老員工為討要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工資,打算提起訴訟。後經昌平區人民法院推薦,找到政法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彼時距離最遲遞交起訴書時間只剩15天。

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學到樂器廠進行現場調研

  7月13日上午,幾位當事人專程趕到中國政法大學,給該校准律師協會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學們送了一面錦旗。

  今年4月底,昌平某樂器廠的26位老員工為討要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工資,打算提起訴訟。後經昌平區人民法院推薦,找到政法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彼時距離最遲遞交起訴書時間只剩15天。

  盡管面臨時間緊、人數多、案情復雜等種種困難,法律援助中心還是決定接手這起標的額總計250萬元的勞動社保待遇糾紛案件。也正是在法律援助中心這些大一、大二學生的努力下,26名員工按時遞交了起訴書,後經法院調解,順利獲得每人8萬到10萬元的一次性補償。

  “一萬分的開心”

  在得知當事人要到學校送錦旗的時候,大一學生張文嘉已經放假回家。雖然有些遺憾,但知道叔叔阿姨們對結果滿意,她還是覺得很開心。

  7月13日上午,幾名樂器廠員工代表給政法大學准律師協會法律援助中心的學生送來了一面錦旗:“法律援助暖人心,無償服務解民懮。”由於大部分學生已經回家,留守學校的兩名同學代表大家收下了錦旗。

  在此之前,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的幫助,昌平區某樂器廠26名員工每人順利拿到了8萬到10萬元的一次性賠償。對於參與援助的20多名學生來說,這無疑是巨大的鼓勵。他們當中的大多數都是像張文嘉一樣的大一學生,在大二師兄師姐的帶領下,這群剛剛接觸法學不久的學生,迎來了自己的第一次“勝利”。能夠獲得當事人信任,並最終幫他們解決問題,讓不少同學都開心不已,“這次法律援助經歷能夠成功,真的非常非常開心,一萬分的開心和一萬分的成就感!”

  盡管最終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上並沒有留下任何一名同學的名字,但他們在案件當中付出的努力還是得到了當事人的認可。老員工代表王佃芳說,如果沒有這些學生的幫助,自己或許就拿不回養老保險補償了。“他們有些比我自己的孩子年齡還小,但辦事非常靠譜非常認真,對我們也很熱心。”

  校門口的“接待處”

  今年4月,26名樂器廠老員工向北京市昌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樂器廠為大家補繳養老保險。但因26人均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申請未被受理。無奈之下,26人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雖然決定了要打官司,官司怎麼打、起訴書怎麼寫卻難住了他們。後經昌平區人民法院推薦,他們找到了中國政法大學准律師協會的法律援助中心。“說是法大的學生可以幫忙寫起訴書,我們就到學校了,一到校門就看見了值班的學生。”

  負責接待他們的正是張文嘉,她介紹,中心平常就是在校門口接待當事人,“並沒有一個通常意義上的室內的援助中心”。雖然“接待處”有些簡陋,但慕名而來的求助者可不少。張文嘉說,自己到目前為止已經接觸了幾十起法律援助案件,“雖然不是每個案子都能解決”。

  據她介紹,社團每個成員每周至少要去校門口值班一次,“都是利用中午午休時間,每次值班至少會有兩三個當事人,多的時候有五六個。”這些人有的是被法院推薦而來,有的是被之前曾接受過援助的當事人推薦而來。而同學們提供的主要服務就是普及法律知識,幫他們寫起訴書。

  15天“趕出”26份起訴書

  可別小看寫起訴書,對於樂器廠這個案子來說,起草26個人的起訴書可花了同學們不少精力。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後,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留給同學們起草起訴書的時間只有15天。

  除了時間緊之外,26名當事人每個人完全不同的經歷、訴求,也是一大難題。為了理清每個人的“時間線”,同學們專門組織了一次實地考察,和樂器廠的員工面對面聊天,同時通過與周圍村民、村委會溝通,確認了樂器廠的性質,以確保樂器廠有資金可以支付老員工的養老保險。

  “五一”假期,社團20多名同學自願放棄了自己的假期,聚在一起起草起訴書。有些人或許會認為,一人起草一份起訴書應該用不了多少時間。但事實上,為了讓起訴書更加嚴謹,不少學生都是熬夜好幾天纔最終完成。案件負責人之一的張文嘉解釋說:“因為還是學生,很多東西會出紕漏,所以總是要一改再改,遇到不懂的知識還需要請教老師、師兄師姐,或者自己檢索。”

  法律文書提交到法院後,26人的起訴書、保全申請被全部受理。6月下旬,大家從當事人處得知,經法院調解,大家已經和樂器廠達成協議,每位當事人獲得了8萬到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賠償,總計200餘萬元。

  慎重選擇放棄當代理人

  得到消息後,相比學弟學妹的高興、欣喜,該案負責人之一的前值班部部長張宗銘顯得很冷靜,“為當事人通過調解化解矛盾、定紛止爭感到高興。但還有一些職工沒有達到如願的結果,待裁判結果出來後我們會繼續跟進案例的進度,進一步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幫助。”

  張宗銘今年大二,作為學長、前輩,在這起勞動糾紛案件中,他提供了不少意見和幫助。“我們社團雖然大一學生是主力,但遇到學弟學妹們還沒有學到的領域,大二、大三、大四的師兄師姐都會提供幫助。”他介紹,自己之前剛剛接觸法律援助時,也是師兄師姐“手把手”教著上路。如今,他雖然已經“卸任”,但也時時刻刻關注著學弟學妹在援助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在遞交起訴書時,曾有當事人提出,希望可以請同學們擔任該案的代理人。張宗銘和其他幾位同學商量後,婉拒了這一請求。對於剛剛接觸法學不久的學弟學妹來說,能夠擔任代理人或許會是一次很新奇的體驗,但張宗銘卻有更長遠的考量。

  “這個案子是法律援助日常接觸的典型案件類型之一,從法律層面來講,解決難度並不大。但在我們方面,共計250萬的標的額遠遠超出學生個人的可承受范圍,訴訟風險過重。同時在目前學期時長縮短的背景下,貿然采取代理後,粗略估算法院審限,很有可能捨本逐末,影響學生代理人的正常復習、甚至庭審與期末考試衝突的情況發生;這是我不能允許在我的部員中發生的。綜合考慮後,我通過諮詢有代理經驗的師兄們,及與我們管理層內部商議,並經過對用人單位的實地調查後,決定放棄代理。”張宗銘說。

  “永遠不會放棄法律援助”

  對於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學們來說,樂器廠的案子雖然已經告一段落,但法律援助卻還沒有結束。

  刑事司法學院大一學生季樂頎在該案總結感想時寫道:“從大一入學加入法律援助中心開始,在南門接待的當事人也算不少,但對當事人的幫助,基本上都以失敗告終,說不失望是假的。也曾很多次問過自己,法律援助這件事情,對當事人到底有沒有意義。所以這一次幫樂器廠的阿姨們拿到賠償金,不只是一個‘法援成功’的案子,它給我帶來成就感的同時,於我更重要的意義是回答了這個我一直在問自己的問題。當看到阿姨們成功拿到補償金消息的時候,我突然明白,就算成功率很低,低到像壁爐裡快要熄滅的小火星,我們的努力都可以讓這個火星再大一點,再大一點,然後照亮當事人的希望。我們做的這件事情,是有意義的啊。”

  國際法學院大一高鑫說:“很多人都說,一群學生,能乾什麼啊,每天的值班能幫到的有幾個?法律援助的目標在我心裡是:哪怕一個,我們也義不容辭。就算沒有,我們也甘之如飴。”

  張宗銘則已經為自己規劃好了未來的職業:“可能會去當律師,永遠不會放棄法律援助。”   

   原標題:學生幫26名員工討回200萬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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