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通報10起不作為不擔當典型案例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徐麗 編輯:劉穎 2018-07-24 08:13:15

內容提要:日前,濱海新區通報第三批10起不作為不擔當典型案例。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濱海新區通報第三批10起不作為不擔當典型案例。

  1.濱海新區農村工作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大港農業服務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榮萬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問責。榮萬成在擔任濱海新區農村工作委員會黨委委員,大港農業服務中心黨總支書記、主任期間,紀律規矩意識淡薄,不作為亂作為。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違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擅自決定利用本單位資金累計4200萬元,在某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利息收入用於單位開支。2018年3月,榮萬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天津開發區原建交局局長、建設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兼)翟國強,對永蓮商城違建問題負有領導責任被問責。翟國強在任天津開發區建交局局長、建設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兼)期間,落實監管責任不到位,未發現永蓮商城超出批復范圍在樓頂建設大面積違章建築,導致該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問題。2018年1月,翟國強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濱海新區胡家園街道辦事處副調研員張宏明違反工作紀律被問責。張宏明任職期間,在分管街道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原主任孫某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失管失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8年2月,張宏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濱海新區古林街道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只昇傑不作為不擔當被問責。2016年,在建設天津南港鐵路工程期間,古林街道辦事處負責與被拆遷單位簽訂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書,配合完成征用土地取證等相關工作。只昇傑作為古林街道辦事處拆遷補償工作負責同志,在征地拆遷補償工作中,忽視《三方協議》《地上附著物補償協議》中的相關規定,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國有資金112萬元流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只昇傑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5.濱海新區胡家園街紀工委書記宋玉虹履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宋玉虹任職期間,對胡家園街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街道基層單位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宋玉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退繳違紀款項。

  6.濱海新區塘沽燃氣管理所副所長宋劍君不作為不擔當被問責。宋劍君在任職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濱海新區東海燃料經銷公司日常檢查未形成閉環,未下達執法文書,督促隱患整改不到位,導致該公司被國務院安委會第五督察組在開展安全生產督查檢查時通報批評。宋劍君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7.天津海天保稅物流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郝運輝因不作為不擔當問題被問責。2010年8月至 2017年,郝運輝在擔任天津海天保稅物流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副總經理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工作失職,對海天保稅物流公司違反天津港集團公司車改管理制度相關規定、超標准報銷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車補的問題未能及時制止和糾正,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月,郝運輝被誡勉談話。

  8.濱海新區新北街道辦事處民生辦主任白桂紅不作為不擔當被問責。白桂紅在任職期間未能履職盡責,落實精准扶貧政策不到位,導致該街道在專項巡察後有13戶低保戶被注銷資格,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白桂紅被誡勉談話。

  9.濱海新區寨上街道辦事處民政專乾王宏偉等人在扶貧助困工作中不作為不擔當被問責。濱海新區寨上街道辦事處民政專乾王宏偉、惠陽裡居委會主任劉曉莉和社區民政專乾王艷在扶貧助困工作中不作為不擔當,未能履行工作職責,對受助對象復審把關不嚴,致使惠陽裡社區居民王某榮自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連續多年違規享受低保。王宏偉、劉曉莉、王艷被通報批評。

  10.濱海新區楊家泊鎮高莊村民生專乾劉鳳雲不作為不擔當被問責。劉鳳雲在辦理低保救助入戶調查工作中,工作不深不細,作風不紮實,未進行入戶調查,僅將申請人約至村委會現場詢問並獨自制作入戶調查登記表,未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轉移性收入進行核實。劉鳳雲被通報批評。(津雲新聞編輯劉穎)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