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河區通報7起不作為不擔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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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日報徐麗 編輯:侯靜 2018-08-01 08:59:00

內容提要:市委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三年行動開展以來,寧河區共查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52起,問責97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33人,組織處理3人,誡勉34人。日前,寧河區通報7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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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網訊:市委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三年行動開展以來,寧河區共查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52起,問責97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33人,組織處理3人,誡勉34人。日前,寧河區通報7起典型案例。

  1.寧河區大北澗沽鎮原黨委書記李宗江履職不力被問責。該鎮作為轄區『拆違』工作的責任主體,在2017年8月30日整改時限前,沒有完成轄區違法用地治理任務,於10月16日,被市政府約談。但直至12月,大北澗沽鎮整改進展仍然為零。12月28日,該鎮再次受到國土資源部門約談。在2018年1月12日整改期限前,該鎮仍未開展有效的整改行動。李宗江對『拆違』工作領導不力,2018年1月被免去大北澗沽鎮黨委書記職務。

  2.寧河區造甲城鎮黨委副書記劉國華履行監管職責不力被問責。劉國華作為造甲城鎮黨委分管黨務工作的副書記,未認真按照區委組織部《關於建立寧河區村級乾部坐班制度的通知》要求,嚴抓村乾部坐班辦公制度落實,監管工作不到位,群眾意見較大,造成不良影響,對市委督查組發現的大王臺村委會下午無人辦公問題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5月,劉國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寧河區潘莊鎮黨委副書記鄭碩林等人因工作失職導致該鎮發生垃圾隨意堆放、焚燒問題被問責。該鎮部分乾部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麻痺大意思想,對垃圾治理監管不力,轄區內垃圾露天堆放、焚燒,污染環境。2018年5月,鄭碩林、該鎮副鎮長楊炳君、盧偉和時任鎮大氣污染防控工作負責人韓曉峰、鎮經管站負責人蔡磊、區綜合執法局一大隊大隊長黃長賢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寧河區合作交流辦公室副主任趙金海履職不力被問責。在『雙萬雙服促發展』活動中,趙金海失職失責,對經濟開發區55家實體企業底數不清,未能按照工作要求全面深入走訪幫扶企業,導致部分企業對『雙萬雙服促發展』活動不了解實際情況、有不滿意見。2018年5月,趙金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寧河區俵口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任學傑工作失職失責,該鎮發生垃圾隨意堆放問題被問責。寧河區俵口鎮副鎮長任學傑作為安全村的包村領導,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垃圾治理工作監管不力,致使發生安全村垃圾露天隨意堆放的問題,任學傑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5月,任學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寧河區豐臺鎮倚岸村黨支部書記王桂學因該村發生違規領取低保金問題被問責。豐臺鎮倚岸村黨支部書記王桂學在任期間,在為村民辦理低保待遇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一村民家庭自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違規享受保障金3.5萬餘元,致使一村民家庭自2014年5月至2017年7月違規領取保障金1萬餘元。2018年3月,王桂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寧河區潘莊鎮潘莊村原黨總支書記宋恩海因該村發生違規享受低保問題被問責。宋恩海在擔任潘莊村黨總支書記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潘莊村一村民辦理低保,致使其違規享受低保待遇共計7.5萬餘元。2018年5月,宋恩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津雲新聞編輯侯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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