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公共圖書館莫將兒童拒之門外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每日新報 作者:張平 編輯:劉穎 2018-08-07 10:12:14

內容提要:日前,深圳大學城圖書館出臺一則規定:14歲以下兒童謝絕入館,此舉引來眾議。圖書館給出的解釋是,該館主要服務於教學科研,未配置少兒讀物,且由於少兒入館跑動喧鬧,相關投訴意見急劇增加,故出臺上述規定。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深圳大學城圖書館出臺一則規定:14歲以下兒童謝絕入館,此舉引來眾議。圖書館給出的解釋是,該館主要服務於教學科研,未配置少兒讀物,且由於少兒入館跑動喧鬧,相關投訴意見急劇增加,故出臺上述規定。

  眼下,正值暑期,各地圖書館備受家長和孩子青睞,閱讀、充電、納涼,快樂又充實。而圖書館裡來了熊孩子,追逐打鬧、破壞圖書,不僅擾亂圖書館的正常閱讀秩序,更嚴重影響其他讀者的閱讀心情。無奈之下,像深圳這家圖書館一樣,廈門、鄭州等地圖書館拒絕兒童入場已有先例。『一刀切』的管理辦法雖然簡單,但效果確實立竿見影,熊孩子不見的同時也粗暴地將所有兒童都擋在門外,這樣真的好嗎?

  眾所周知,國內外如一些歌舞劇院等場所,出於對其他觀眾負責的態度,一般均限制兒童入場,以免孩子突如其來的尖叫影響整場演出的效果,1.2米以下兒童謝絕入內可以說是約定俗成的國際慣例。而圖書館與這些劇院不同的是,圖書館具有一定公益屬性,兒童也享有閱讀的權利。此外,圖書館還有教育的職能,讓孩子在享受閱讀的時候,更要懂得遵守公共空間的秩序,注意言行,懂禮貌講文明,這本身就是書本外的知識和常識。閱讀需要安靜的環境,而活潑好動又是孩子天性,二者看似矛盾,其實緩衝的餘地很大。讓喧鬧的孩子靜下來,養成文明的閱讀習慣,問題自會迎刃而解。

  文明在於給他人方便,讓孩子在公共空間養成良好的文明習慣首要在於家長以身作則。教育孩子遵守規定、文明閱讀、不乾擾他人,這些都是家長在孩子入館前讓他們應知應曉的『約法三章』。如果家長將圖書館當成托兒所,完全撒把放羊,將教育和看管責任推給圖書館,顯然是不負責的。畢竟手把手教孩子遵守秩序不是圖書館的責任和義務,涵養文明,家庭教育不容缺位。

  當然,圖書館應當根據自身情況為青少年閱讀提供更多便利,敞開閱讀之門。根據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公共圖書館法》規定: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設置少年兒童閱覽區域,根據少年兒童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此外,也可嘗試為孩子辦理特殊閱讀卡,記錄家長聯系方式,一旦孩子調皮打斗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情節嚴重的將影響他們再次閱讀。畢竟孩子是祖國的未來,閱讀則幫助他們照亮未來的道路。不能因為個別熊孩子因噎廢食,將所有兒童拒之門外。(津雲新聞編輯劉穎)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