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天津市物業管理部門暢通多種渠道受理居民投訴,不斷規范物業管理市場主體行為,同時公布市、區兩級物業管理部門諮詢投訴電話。
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當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建設單位之間因物業管理發生爭議的,有三種解決方式。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不能自行協商解決的,可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業主、物業使用人、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所在小區出現違反《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可以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和舉報。遇有物業管理政策法規等有關問題也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諮詢。多年來,市、區兩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受理業主的諮詢、投訴工作,明確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及時受理,妥善處置,依法依規調解處理矛盾糾紛,認真解答有關政策法規問題。
據了解,除暢通來人、來電、來信受理渠道外,天津還設有處室信箱、局長信箱等諮詢投訴渠道。此外,為落實屬地社區物業管理責任,根據《天津市社區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本市實行街鎮、社區兩級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同時,還建立了區、街道(鄉鎮)、社區三級人民調解機制,受理和調解物業管理糾紛和物業服務糾紛。(津雲新聞編輯侯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