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和市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出通知,充分發揮價格杠杆作用,合理調控醫院停車需求,規范醫院停車服務收費行為。考慮醫院機動車停車設施服務的公益性和市民承受能力,對公立醫院院內機動車停放時間不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的免費,超過半小時的不再享受半小時免費,采取計時收費。新的收費標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
我市公立醫院院內機動車停車設施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采取計時停車的收費方式,實行不同區域、不同時段、不同車型停車服務差別收費政策。三級甲等醫院、市內六區范圍內的醫院機動車停放收費標准為:小型客車,6時(含6時)至20時(不含20時)每半小時1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20時(含20時)至6時(不含6時)每小時0.5 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大型客車加倍收取。市內六區以外的醫院機動車停放收費標准為:小型客車,6時(含6時)至20時(不含20時)每半小時0.5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收;20時(含20時)至6時(不含6時)每小時0.5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收。大型客車加倍收取。其他非公立醫院院內機動車停車收費標准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
通知強調,機動車停車經營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自覺規范服務行為,提昇停車服務質量,要認真執行價格政策,嚴禁隨意少收或多收等亂收費行為。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設置的標志牌上應標明收費單位、定價形式、收費標准、收費依據、停放時限、投訴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和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