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進一步提昇濱海新區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展現濱海新區文化內涵,增強市民歸屬感和城市凝聚力,提高濱海新區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中共天津市濱海新區委員會宣傳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濱海新區城市形象宣傳用語、濱海新區城市形象標識(LOGO)。
一、征集時間
2018年9月20日—10月19日
二、征集內容及作品要求
(一)濱海新區城市形象宣傳用語
1.弘揚時代精神,注重城市內涵,准確概括濱海新區城市形象,反映濱海新區發展理念,充分體現濱海新區歷史底蘊、文化精髓,凸顯濱海新區與眾不同的城市氣質。
2.文字精煉簡潔,內涵豐富,便於理解、識別、記憶和傳誦。
3.要有較強的應用性,適合在重大活動、公共建築、城市窗口、公共設施等各種媒介、載體上傳播。
4.字數限定在12字以內,同時需附300字以內的說明,簡要闡述推廣語的構思、立意。
(二)濱海新區城市形象標識(LOGO)
1.體現濱海新區獨具特色的自然景觀、悠久深厚的歷史人文底蘊、積極向上的時代精神。
2.LOGO應采用彩色設計,圖案簡潔、寓意貼切、創意新穎、易於識別、色彩明快,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
3.LOGO易於識別,圖形符號功能強,適合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應用。
4.設計稿應附有文字說明,包括不超過400字的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並提供標准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5.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於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於1兆,並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6.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為原創,未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不得與其他城市形象標識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冊。
三、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征集,可以個人、團體或單位名義應征投稿。
四、投稿方式
1.參與者應填寫《濱海新區城市形象宣傳用語征集活動登記表》《濱海新區城市形象標識(LOGO)征集活動登記表》。登記表可登錄津濱網 (www.tjbh.com)或濱海新區政府網(www.bh.gov.cn)進行下載,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電子郵箱。
2.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檔、電子稿件和圖片,以附件形式發送。郵件標題為“濱海新區城市形象宣傳用語、形象標識應征作品”。所有來稿請注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
投稿郵箱:bhsb9818@sina.com
投稿電話:022-66336176 022-66336000
五、獎項設置
(一)濱海新區城市形象宣傳用語
一等獎1名 10000元
二等獎2名 3000元
三等獎3名 1000元
入圍獎20名 200元
紀念獎若乾 精美禮品一份(共計2000元)
(二)濱海新區城市形象標識(LOGO)
一等獎1名 50000元
二等獎2名 10000元
三等獎3名 5000元
入圍獎10名 1000元
紀念獎若乾 精美禮品一份(共計2000元)
六、作品評選
征集活動成立評審委員會,征集作品將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為初評、專家評審兩個階段進行評審。
1.初評階段(10月20日—10月25日)。對征集的作品進行統計匯總,初評遴選出26條宣傳用語、16件城市形象標識作為入圍作品。
2.專家評審階段(10月26日—10月29日)。由評審委員會專家對入圍作品進行終評,確定獲獎名單。
七、有關事項
1.征集作品須為原創,且是未發表過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凡涉及著作權等法律問題,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主辦單位不承擔法律責任,並以此公告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2.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發布或者發表參評作品。
3.征集作品入選一、二、三等獎後,主辦單位擁有該作品的所有權和完全使用權,在使用時有權進行適當修改或刪減。
4.如收到的作品中出現內容相同或相似的,將按收到作品的時間先後順序,取先征集作品。
5.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6.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中共天津市濱海新區委員會宣傳部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