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22歲的女大學生張某攜帶一把長約10厘米的水果刀欲乘坐北京地鐵八號線,被拒後與安檢人員和現場處理的民警發生衝突。乘民警不備,張某突然用腳踢踹、用手抽打民警,後被制服。北京電視臺《法治進行時》日前對此作了報道,在派出所,在被問到其行為將會面臨何種後果時,張某露出微笑:『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罰款,其次警告』,並稱『人生總要有第一次的嘗試,好的壞的都要嘗試,微笑面對生活』。目前,張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如果那麼想、那麼做的是一個未成年人,我們尚可以將其歸結為年幼無知。然而,不乏幼稚的想法、充滿暴力的行為發生在一個22歲、即將畢業的大四學生身上,卻令人吃驚。22歲的成年人,本該負起對家庭、對社會的責任;接受高等教育即將畢業的大學生,早該具有了對是非的判斷。遺憾的是,這些,我們都沒有看到。這當然是個別現象,但如果因為是個別現象而掉以輕心,不辨析其中是非,其他人步其後塵是可能的。
『最多拘留15天,其次罰款,其次警告』,法律後果說得『門兒清』,她不會是學法律的吧?即便不是法律專業,至少對法律有一定了解。可惜,只是一知半解。不知道她暴力襲警,和『法律後果不過如此』的誤判是否有關?
一種可能,誤判影響了行為,如果意識到可能面臨刑事追究,就不動手了;另一種可能,明知會判刑,仍會選擇襲警。從其『人生總要有第一次的嘗試,好的壞的都要嘗試』的說法看,後一種可能發生的概率不小。與暴力襲警行為相比,『好壞都要嘗試』的想法更為可怕。這是因為,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對她來說,如果錯誤思想不能及時修正,日後作出比襲警更為惡劣、後果更為嚴重的事兒,完全可能。
人生有很多『第一次』,有些注定會來,而且往往不期而至,我們無從選擇;有個人努力空間的,有些需要我們去爭取,有些則需要極力避免。具體說,那些美好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約會』『第一次戀愛』等,值得我們努力爭取,而那些會讓人生走上彎路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吸毒』『第一次受賄』等,能不來最好一輩子也別來。對張某來說,這是她『第一次被刑事追究』,一旦判刑,其學業、就業、信用記錄等多方面都會受到不小影響。面對諸多不利後果,她口中的『微笑面對生活』,恐怕只能是一句空話。
『人生就是一場旅行,好的壞的都要經歷』,類似表達挺多,很有些心靈雞湯的味道,但道理都對,聽聽無害。不過,和『經歷壞的』很多時候無法避免,人只能選擇面對不同,『嘗試壞的』卻體現為當事人對消極後果的主動追求,在傷害自己的同時也會損害家庭、社會。『好壞都要嘗試』,是一種應該被摒棄的人生信條。
作家柳青說過:『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對張某來說,這一事件或許可以算作她人生之路的一個『緊要處』,可惜的是,衝動的性格、錯誤的人生信條讓她作出最錯誤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