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勾結『社會人』強收『保護費』 被判13年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北方網 作者:日報徐麗 孟若冰 編輯:劉穎 2018-11-16 08:38:43

內容提要:一名城市管理基層執法隊伍的負責人,職責本應是保障一方秩序井然。然而,北辰區北倉鎮綜合執法大隊隊長梁某面對正規市場嚴重外溢的問題,不但沒有出手治理,反而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保護費』,為不法分子橕起一把『保護傘』,走上了一條背離人民的不歸路。

  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城市管理基層執法隊伍的負責人,職責本應是保障一方秩序井然。然而,北辰區北倉鎮綜合執法大隊隊長梁某面對正規市場嚴重外溢的問題,不但沒有出手治理,反而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保護費』,為不法分子橕起一把『保護傘』,走上了一條背離人民的不歸路。

  『在調研中有群眾反映,新集賢菜市場中存在社會人員定期向擺攤經營者收取費用,背後可能有「保護傘」的問題。』北辰區紀委監委辦案人員介紹,2017年5月,經過對該案件線索的初步研判和分析,區紀委監委抽調區鎮兩級紀委的骨乾力量,成立核查組,對問題線索開展初核工作。

  經過與菜市場相關攤販進行談話了解到,從2012年開始,一名李姓人員組織社會一些閑散人員,向攤販收取費用,並且告知如果不交錢,就會被收繳物品。面對如此凶神惡煞的一伙人,大部分人選擇了交錢。

  『通過對線索的分析,我們認為背後應該有「保護傘」在起作用。但是群眾也不了解「保護傘」是誰。』核查組工作人員找到綜合執法大隊的其他乾部,纔查到原來是梁某找了一些社會閑散人員,收取相關費用。經過多方談話了解、調查取證,最終一舉查獲此案。

  經核查,梁某在任期間,與李某約定以綜合執法大隊減少清理次數或清理前提前通知為由,由李某向集賢菜市場附近的攤販每月固定收取費用,並將收取的費用拿出一部分給梁某。從2012年6月至2013年底,梁某每月收到的好處費從3000至6000元不等。之後,改為每月固定上繳好處費7000元。2016年1月份,賈某找到梁某希望對集賢菜市場門前鄉村公路攤販也收取費用。梁某答應後,安排賈某和李某共同進行收費。同年四五月,李某因有其他生意放棄向攤販收費。而賈某、張某一直向攤販收費,並每月固定向梁某繳納現金7000元。

  此案歷時久,涉案人員多,在兩個市場的周邊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上述問題線索核實之後,北辰區紀委監委全力投入調查辦案,在短時間內一舉打掉了以梁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2018年7月25日,北辰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梁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5萬元,其他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均被判處了有期徒刑。

  梁某等人的團伙被打掉之後,兩個市場周邊的群眾拍手叫好。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北辰區責成北倉鎮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對相關菜市場的周邊秩序迅速開展綜合治理,為群眾營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購物、經營環境。(津雲新聞編輯劉穎)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