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市委第三輪巡視整改情況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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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 編輯:劉穎 2018-11-17 08:05:39

內容提要:按照市委統一部署,2018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10個巡視組分別對天津港集團、濱海建投集團、天保控股公司、出版傳媒集團、鋼管集團、天鋼集團、渤海銀行、濱海櫃臺交易公司、食品集團、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水務集團、農商銀行、濱海農商行、天津銀行、渤海證券公司、百利裝備集團、軌道交通集團、北方演藝集團、北方電影集團、渤鋼集團、市冶金集團、天鐵冶金集團等22家市管國有企業黨組織開展了巡視。

  食品集團黨委

  問題:“四個意識”不強。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力”問題,加強理論學習指導督查,修訂兩級中心組學習安排,定期開展理論培訓,落實黨組織書記學習督查責任,推動理論知識測試常態化,強化學習效果,增強政治意識。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落實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重要要求不到位,食品主業不大不強問題仍未解決”問題,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開展“滾石上山、擔當作為,大乾150天”專題活動,解放思想,推動創新發展,推進系列現代農牧業大項目落地,提昇產業規模,加強營銷攻堅,擴大集團產品影響。加強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防范經營風險。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有較大差距,侵佔群眾利益問題仍有發生”問題,提高宗旨意識,加速推進農場職工房屋改造,妥善解決職工住房遺留問題,1個項目已經開工建設,2個項目土地收儲計劃已獲政府批復,目前正在抓緊辦理各項前期手續。

  問題:領導核心弱化。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重大問題上把關定向有差距”問題,強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全面加強國有控股企業管理,健全控股企業黨組織,將黨的領導地位嵌入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托管企業管理辦法,明確管理權責,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嚴格,對國企‘混改’等重要工作研究不夠、落實乏力”問題,加強集團黨委決策機制建設,完善議事規則,制定重大事項決策清單,履行黨委前置研究程序。加強對“混改”工作的領導推動,確保完成二級企業“混改”任務,今年已完成對157戶“僵屍企業”的清退任務,對剩餘“僵屍企業”將繼續分類施策、分步清退,加快推進集團一級“混改”。

  問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抓得不實。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淨化政治生態工作缺乏力度”問題,加強政治生態建設,加強產業融合、文化融合,交流調整乾部22名,形成淨化政治生態任務清單並抓好落實,進一步抓實意識形態領域工作,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選人用人工作和乾部管理不夠規范”問題,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修訂選拔任用、任職回避等選人用人制度,制定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匯編,進一步規范選人用人操作流程。對相關問題追責問責,降職2人,誡勉談話6人,另正在對2人進行立案審查。

  問題:全面從嚴治黨意識不強。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對廉潔風險缺乏警覺,存在執紀監督寬松軟”問題,增強紀律意識,逐級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全面開展重點崗位廉潔風險防控,嚴格事前請示報告,進一步規范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工作流程。對相關問題追責問責,誡勉談話3人,調離崗位1人,追回經濟損失21.8萬元。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不作為亂作為問題仍然多發”問題,加強會議統籌,切實整治會風。加大問責力度,嚴肅整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對相關問題追責問責,行政處分2人,免職1人,誡勉談話2人,另正在對1人進行立案審查。深入開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發現問題線索18條,通報2起不作為不擔當典型案例,黨紀處分1人,免職2人,誡勉談話2人。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四資一項目’運作不規范,生產經營領域廉潔風險大”問題,進一步完善土地房產管理辦法、投資項目招標管理辦法等制度機制,嚴肅整治土地管理、與民營企業合作領域不規范現象,加強項目投資及招投標管理,規范投資及招投標流程,防范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31件問題線索,已辦結25件,正在立案審查3件,正在核實3件;對1個黨組織進行問責,給予1人黨紀處分,2人行政處分,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12人。

  國際經濟技術合作集團黨委

  問題:對中央及市委指示要求學習宣傳貫徹不徹底不深入。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宣傳貫徹不深入”問題,修訂完善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方案;組織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學習培訓班4場,參訓黨員乾部200餘人次;制作黨建知識“口袋書”,對系統黨員乾部進行知識測試;對系統內基層黨組織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進行督查。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對習近平總書記‘著力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重要要求理解的不深、把握的不牢,在企業長遠發展上用力不足”問題,推進優質項目,盤活存量資產,拓寬融資渠道,嚴控各項費用;完善《集團2018-2020年滾動發展規劃》。

  問題: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問題,修訂《集團“三重一大”決策實施意見》,嚴格執行程序;完善《集團薪酬管理辦法》,調整薪酬標准,對違規問題堅決予以糾正,所涉乾部退還多發部分工資0.72萬元;修訂《集團資金支付管理辦法》,規范集團對外融資和資金支付行為,強化內部管控。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淨化政治生態用力不足”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強化政治意識;重新組織召開增強“四個意識”、反對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專題民主生活會;撰寫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全面淨化集團政治生態。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在一些事關企業發展穩定的問題上不作為不擔當”問題,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提出項目建設原則,幫助加快做好項目建設;以市委通報問責的領導乾部典型案例為鑒為訓,深入開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的警示教育和專項治理。

  問題:黨的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存在空白點”問題,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集團系統黨的新聞輿論工作的實施辦法》,形成意識形態長效機制;制定《關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的指導意見》;加強對基層黨組織黨員學習工作的指導,加強宣傳工作和正向輿論引導,建立意識形態工作長效機制。二是針對巡視組提出的“基層黨建虛化的問題依然突出”問題,制定《集團系統基層黨建工作巡查暫行辦法》,對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巡查;組織基層黨組織對2016年以來歷次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材料進行全面自查,指導基層黨組織召開本輪巡視整改工作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

  問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缺位。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提出的“黨委‘主體責任’意識淡漠”問題,修訂《黨委會議事規則》,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監督;聽取二級黨組織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就落實“一崗雙責”情況作出專題報告;約談重要崗位、重點單位負責人,壓實整改責任,推動巡視整改工作;責令落實“一崗雙責”不力的2名黨員乾部作出深刻檢查;召開專題黨委會,對2015年專項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調查核實結果重新進行集體研判。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監督執紀問責寬松軟”問題,加強對紀檢監察乾部專題學習培訓;對2015年巡視反饋的公款轉存個人賬戶等問題處理情況進行通報;對巡視反饋問題所涉及人員進行問責,批評教育3人,提醒談話2人,書面檢查1人,誡勉2人。三是針對巡視反饋的“對‘四資一項目’管控不嚴”的問題,制定《集團關於開展應收賬款大清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大力推進應收賬款清欠工作;下發《關於嚴格控制貿易業務經營風險的通知》,明確要求進一步強化監督,避免出現崗位廉潔風險隱患,嚴禁各級企業“一把手”單獨把控業務。

  問題:對十屆市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在巡視整改問題上表態調門高、行動落實差”問題,提高政治站位,向市委作出檢查,並召開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深入查擺和反思。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對虛假政績觀、‘四風’及資產資金風險等整改不徹底”問題,約談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相關人員退回違規資金16.8萬元;制定《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的實施方案》《集團資產減值准備財務核銷管理辦法》等制度;制定《集團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系統內企業進一步做好固定資產盤點及賬務清理工作。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7件問題線索,已辦結5件,正在辦理2件;提醒談話1人。

  水務集團黨委

  問題:政治意識不強,貫徹落實中央重要決策部署不深入。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問題,集團公司各級黨組織以理論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舉辦培訓班、宣講等形式開展學習活動,針對學習宣傳陣地不健全等問題,對3個黨組織和2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用新理念引領新發展意識不強,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乏力”問題,以自學、集中研討等形式系統學習新發展理念的科學內涵,切實增強以新理念引領新發展的政治自覺,對標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求進一步完善“十三五”規劃,細化“混改”、全面提質增效、標准化建設等任務指標,強力推動落實。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服務意識不夠,‘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不牢固”問題,完善打造讓人民滿意的供水服務體系,制定和落實客服、營業、售水等17項管理措施,推動供水服務標准化建設和網格化管理,著力提昇服務品質。

  問題:領導核心作用弱化,把關定向缺失。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落實市委重要部署不到位”問題,對市委部署重點任務、印發文件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開展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加大“混改”推動力度,確保市委重點部署要求落實到位,並對未按要求制定國企黨建工作方案的黨組織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謀劃發展方向不清晰”問題,進一步明確未來三年改革發展思路,細化調整二級單位“十三五”規劃,加強宣傳貫徹,以清晰的目標和思路引領發展。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組織力領導力弱化,大局意識不強”問題,立足改革發展大局,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出臺思想引領工作方案,深入基層持續用力推動重點任務落實,以正確的輿論導向引領乾部職工思想,以實際工作成效凝聚人心、匯聚力量。四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對黨的全面領導認識不清,固本強基觀念不牢固”問題,全面排查“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二三級單位修訂議事決策制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前置把關作用,並針對基層黨組織決策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對3個黨組織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問題:推進政治建設不力,基層黨建虛化弱化。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內政治生活質量不高”問題,出臺和落實民主生活會實施細則和監督辦法,從嚴從實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從嚴抓好組織生活會,並針對組織生活會打折扣等問題,對6個黨組織67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基層黨建重形式輕效果”問題,嚴格落實《進一步抓實基層黨支部建設的實施意見》,對所有基層黨支部建設和發揮作用情況開展全覆蓋式檢查,系統查找和解決基層黨建弱化問題,並針對學習教育測試不規范等問題,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7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選人用人不規范”問題,嚴格落實選人用人各項規定,全面開展檢查和治理,並針對以座談會形式代替乾部考察等問題,對2個黨組織1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問題: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猶存。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委主體責任未有效落實,紀委監督責任有缺失”問題,召開黨組織書記和紀檢監察負責人專題會議,開展專項檢查和治理,強化責任意識,健全各項制度,推動“兩個責任”落實。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四資一項目’管理有疏漏”問題,制定專門整改方案,長效常態規范管理,並對未經審批將廠房轉租問題的1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對十屆市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力”問題,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持續用力抓落實,11項整改不到位問題已完成。針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嚴不實等問題,對6個黨組織81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四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整治浮於表面”問題,對確保安全供水等12項重點任務進行專項督查,對查處問責情況和“零報告”單位黨組織進行通報。及時糾正問責不到位問題,對工程未批先建問題中應問責未問責的3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30件問題線索,全部辦結,給予1人黨內警告,1人黨內警告並調整職務,1人黨內嚴重警告並撤銷黨外職務,1人黨內嚴重警告,1人撤銷黨內外職務,1人誡勉談話,1人通報批評。

  農商銀行黨委

  問題:政治站位不高,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核心作用不到位。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缺少知行合一有力舉措”問題,強化“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確保政令暢通。落實中心組學習制度,把學習貫徹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作為政治任務來執行。巡視整改期間,銀行黨委以黨委會和理論中心組學習等方式,專題學習研究部署黨建工作30次。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領導作用表象化,議大事抓關鍵聚焦不夠”問題,強化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規范“三重一大”決策工作機制和黨委會、行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厘清黨委會研究決策與參與決策的事權范圍。制定加強黨的建設工作實施辦法,確定三年發展規劃;合理制定增資擴股方案,積極聯系意向投資者,全力推進“混改”工作。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偏離農商銀行定位,推動發展不力”問題,強化經營定位,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普惠金融業務發展,堅持扶農助小;健全風險管控制度,著力提昇資產質量。

  問題:政治意識不強,加強黨的建設缺乏深入推動措施,短板明顯。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淨化政治生態不力”問題,制定加強黨內政治文化建設的措施,完善基層黨建檢查考核指標,加強黨委對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的領導。組織“‘肅清黃興國惡劣影響’打不得半點折扣”主題學習教育活動,召開淨化政治生態專題組織生活會。強化黨員乾部紀律規矩意識,嚴肅查處跑風漏氣問題。治理圈子文化,對4名存在人脈關聯的乾部進行崗位調整。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選人用人存有亂象”問題,規范領導乾部選拔任用程序,落實員工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防止“帶病提拔”和“帶病上崗”。建立重要崗位輪換機制,落實交流輪崗計劃。完善退出管理崗位人員政策,優化行員等級檔次設置和晉昇規則,增強乾部員工獲得感。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內政治生活缺乏嚴肅性”問題,落實民主生活會實施細則,強化黨委、紀委對基層黨委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審核和監督。對召開民主生活會不嚴肅的1家單位,責令重新召開。指導5個黨總支和151個基層黨支部按期完成換屆選舉工作。組織入黨積極分子專題培訓,嚴把政治首關。

  問題:政治擔當不足,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履責不嚴,管黨治黨寬松軟。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完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度體系,強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大對違紀違規黨員問責力度。制作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匯編和宣傳展板,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開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中期推動,整改問題267個,通報3起典型問題。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四風’問題禁而未絕”問題,從嚴管理全行性活動,嚴禁組織行內慶典。檢查津貼補貼、獎金發放情況,規范津貼補貼、獎金發放方式,退繳超標准支出和違規發放的費用23萬元。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四資一項目’監管不力,國有資產流失和廉潔風險並存”問題,開展信貸業務專項審計,整改期間問責不良貸款違規責任人67名。制定員工行為守則,全員簽訂廉潔從業承諾書。嚴格執行集中采購制度,提高項目采購透明度。規范基建項目管理,嚴防廉潔風險發生。

  問題:推動十屆市委巡視整改措施不實,用力不足。

  整改: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深入推動十屆市委巡視整改措施不實,持續用力不到位,存在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現象”問題,作出深刻檢查,對7項問題全部進行認真整改。總行黨委把巡視整改作為長期性任務、常態化工作來抓。梳理現有制度,確保制度可執行可落地。強化員工違規行為責任追究,堅持從嚴問責。加強員工綜合評價考核,提高行政辦公效率,落實重點工作督查督辦機制。嚴格費用管理,強化報賬環節管控,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實行總行統一采購,杜絕虛假開支。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10件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免職1人,行政處分2人,批評教育3人,另正在對1人進行立案審查。

  濱海農商行黨委

  問題:政治站位不高,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不夠有力。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問題,制定《黨的十九大精神黨員學習教育三年規劃》,持續推動各級黨組織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組織全行180名黨組織書記和中層乾部以及640名黨員參加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培訓。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落實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有差距”問題,堅定回歸服務實體經濟,落實地方金融企業政治責任,對國企轉型昇級年內累計發放貸款103.38億元,小微企業、普惠金融累計發放貸款152.11億元。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乏力”問題,重新制定“2018—2020三年發展戰略規劃”,細化量化“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加快推進企業“混改”。

  問題:政治意識不強,加強黨的建設成效不明顯。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淨化政治生態力度不夠”問題,制定2018年全面淨化政治生態實施方案,開展“淨化政治生態、培育良好政治文化”大討論活動;完善加強乾部員工行為管理的相關制度和辦法;開展乾部選拔工作結果排查和年度中期評價工作,對“等靠要”思想無明顯改進的6名乾部做出免職或降職處理。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內政治生活不夠規范”問題,制定“兩級黨組織民主(組織)生活會實施細則”,黨委和30個黨組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黨委書記對中層主要負責人開展履職談話,並約談相關責任人。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組織建設力量不夠強”問題,強化“黨的建設+”機制,制定提昇黨組織領導力、組織力指導意見,實施黨的建設考核“一票否決”,強化黨建引領保障,推進黨建與經營管理深度融合。

  問題:政治責任擔當不足,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落實落地不夠。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落實‘兩個責任’措施不夠有力”問題,重新修訂落實“兩個責任”實施意見和責任追究辦法,嚴格落實各級領導班子定期匯報、黨建述職考核和年度述職述責述廉制度,壓實各層級責任。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推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遲緩”問題,建立擔當作為的激勵約束機制,制定正向激勵和容錯免責措施,調動乾部擔當作為的積極性。強化警示教育,今年以來對14名不作為不擔當問題責任人進行問責。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四風’問題依然存在”問題,對近兩年來費用管理使用情況開展排查,給予3人黨內警告、4人通報批評,清退違規費用4990.5元;完善公車管理、履職待遇等制度和措施,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監督。四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在信貸、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監管缺失和廉潔風險隱患”問題,制定合規管理實施方案,加強警示教育,改革信貸管理模式,實施信貸審批集中上收,強化科技支橕,嚴格落實財務制度。

  問題:十屆市委巡視整改落實未到底到邊,持續用力不到位。

  整改: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抓巡視整改工作力度韌勁不夠,存在敷衍整改現象”問題,汲取教訓,向市委作出書面檢查;開展“回頭看”,將兩輪巡視反饋問題同步推進落實,一並完成整改,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完善制度6項,給予3人黨內警告。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13件問題線索,已辦結11件,正在初核2件;給予3人黨內警告,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處理1人。

  渤海證券公司黨委

  問題:政治意識不強,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思想政治工作在企業弱化。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不認真,貫徹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不深入,肅清黃興國惡劣影響不到位”問題,制定專門工作方案,以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培訓班、經驗交流會、知識測試等形式,組織全體黨員乾部職工再次全面系統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學習貫徹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開展“抓黨建促發展”學習交流,制定投行業務發展規劃,在投行、債權、資管、場外市場、基金業務等領域多點發力,支持天津經濟發展。深化肅清黃興國惡劣影響工作,開展主題黨日和交流研討,深挖圈子文化、碼頭文化、好人主義的嚴重危害,持續淨化政治生態。強化追責問責,綜合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對存在履職盡責不到位等問題的6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發揮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不明顯,戰略謀劃不夠,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使命感不強”問題,制定《渤海證券公司黨委關於加強政治引領充分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見》和《渤海證券參與京津冀協同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意見和建議》;做好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改革試點工作,選優配強經營班子,加大優秀人纔招聘力度,提高經營能力。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三重一大’制度落實不力”問題,修訂完善有關制度規定,明確大額資金使用標准,嚴格決策流程,強化督察督辦,確保決策科學民主。修訂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19項,並對存在違反工作紀律的1名直接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行政降職處分。

  問題:政治站位不高,抓企業黨建重形式輕內涵,黨內政治文化建設存在薄弱環節。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的工作和業務經營融合度不高,黨員教育管理有盲區”問題,修訂完善基層黨建考核等4項制度,強化黨員教育管理,將黨建考核佔總體績效考核的比例提高到30%,切實做到黨建與業務工作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民主生活會缺少辣味,執行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隨意性大”問題,制定專項工作舉措,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堅決反對好人主義,做到開誠布公、紅臉出汗;制定《關於督促班子成員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的措施》,定期統計情況,督促檢查。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抓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性不強,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走過場”問題,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明確由黨委宣傳部主抓意識形態工作,開展專題培訓,對9名存在抓意識形態工作站位不高等問題的責任人給予黨紀或其他處理;強力推進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暢通舉報渠道,建立月報機制,加強對子公司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對6名存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人員給予黨紀或其他處理。四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重物質獎勵輕思想教育,執行選人用人制度不嚴肅”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激勵機制,推進職級體系改革,加強人纔隊伍建設,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制度規定,加強乾部人事檔案審核管理。

  問題:政治擔當不夠,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夠有力,巡視整改沒有橫到邊縱到底。

  整改: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兩個責任’沒有落實,紀委對違紀問題缺少敢於亮劍的態度,存在變相發放補貼問題”,開展專項巡察,清退違規發放的獎金、補貼,持續正風肅紀,追責問責15人,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經營環境。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8件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對2人給予誡勉談話,對2人給予批評教育。

  天津銀行黨委

  問題: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不充分。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引領企業高質量發展方面存在差距”問題,修訂天津銀行戰略規劃,強化“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理念,確立“六個銀行”發展願景和“轉型+創新”雙軌戰略,大力推動“十大工程(2.0版)”建設,提昇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標准不高、落地不實,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形式化現象”問題,修訂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細則,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專題學習,推動黨的十九大精神入腦入心。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解決企業發展困境創新實踐不夠、管控力度不大”問題,改革信用審批體制,建立風險防范“三道防線”。制定貸前、貸中、貸後管理等10項制度。舉辦7期風險管理培訓,提昇審查審批工作水平。加強風險高發領域管控,組建專業化資產保全團隊,多措並舉化解不良資產,超額完成全年計劃。加大高風險資產業務問責力度,黨內問責133人次,經濟處罰1174.42萬元。四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執行‘三重一大’制度隨意”問題,完善制度體系,規范決策程序,對基層黨委開展全覆蓋檢查。

  問題:黨建工作弱化、形式化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總行黨委和9家基層黨組織分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認真嚴肅開展批評和相互批評。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完善意識形態、基層黨建、紀檢監察等20項制度。通過培訓、示范課、工作清單、黨建巡查等多種方式,提昇基層黨建工作水平。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乾部隊伍建設有短板”問題,成立人纔工作領導小組,完善人纔隊伍建設5項制度,形成人纔引進、使用、培養工作機制。開展核心人纔盤點,分類教育培訓,大力引進人纔。啟動後備乾部庫建設,暢通乾部“能上能下”渠道,優化人纔隊伍結構。

  問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到位。

  整改:一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在嚴和實、深和細上用氣力不夠”問題,明確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建立完善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委巡察等制度。通過專項檢查、季度抽查等方式促進責任落實。二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巡視整改不徹底”問題,深刻反思,認真研究,紮實推進,按期完成了3項整改任務。三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監督執紀問責有差距”問題,調整基層黨委職責分工,紀委書記專司紀檢工作。增加紀檢監察人員,擴充紀檢監察力量。完善工作機制,做到業務問責與黨紀處理或行政處分同步推進。四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問題,修訂完善招待費、工會經費、辦公用房等制度,防范廉潔風險,問責11人次。五是針對巡視組反饋的“治理不作為不擔當的認識不高,缺乏嚴肅要求、重拳整治”問題,開展專項督查,嚴肅查處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問責7人次。

  同時,對巡視組移交的30件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誡勉談話4人,談話提醒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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