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可以抵扣個稅,但房東卻擔懮稅務部門會根據扣除信息追繳稅費。如今,房東的擔懮或許可以暫時放下了。
1月20日,記者登錄最新版本的個稅APP以及電子稅務局網站發現,在填寫住房租金抵扣時,無論出租方類型選擇『自然人』還是『組織』,詳細信息均由之前的『請填入』變成『選填』。
之前,要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租賃起止時間等信息。
但這引發了房東、租客和中介的博弈,也引發了推漲房租的擔懮。很多租客反映,自己向房東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絕,房東以提交信息後可能被征稅為由,規勸租客不要申報個稅租金扣除,甚至有房東還表示如果進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如今,隨著出租人信息由必填變成選填,這意味著租客在申報房租抵扣個稅時可以不用填寫房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了。
這將大大緩解房東的擔懮,也會減少租客享受房租抵扣個稅的阻力,使其能順利享受到國家發放的個稅減稅紅包。
在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賈康看來,房東有房租收入,本應依法交稅,這塊稅源常年的流失,肯定不是辦法,但是怎麼從現在的混沌狀態逐步走向和諧狀態下的真正依法納稅和總體規范,這都是擺在面前要啃下來的『硬骨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