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日前,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原巡視員、副主任、黨委委員劉翠喬(正局級)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原巡視員、副主任、黨委委員劉翠喬(正局級)涉嫌受賄罪、行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翠喬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其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