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9日(星期六)8時45分在梅地亞中心新聞發布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圖為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新華網/中國政府網 劉廈 攝
人民日報社記者:
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耕地佔用稅法,有人認為這是向種地的農民進行征稅,增加了農民負擔,請問對這種觀點該怎麼看?謝謝。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錫文:
你剛纔談到這樣一個認識,就是耕地佔用稅法加重農民負擔,這個理解完全是一個誤解,主要有兩點:一是耕地佔用稅的征收對象是佔用耕地進行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非農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是佔用耕地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這裡面特別強調,農民進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不交耕地佔用稅,農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在符合當地標准的范圍內進行建設,減半征收耕地佔用稅,所以從這個角度講,是為了保護農村的耕地和農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二是這部法律是剛通過的,但是對於耕地佔用征收稅費的這件事情,改革開放以來很早就施行了。像剛纔烏日圖同志介紹到的,我們正在進行一系列落實稅收法定的重大立法,耕地佔用稅法雖然去年剛通過,但是在原有的耕地佔用稅條例的基礎上上昇為法律的。所以剛纔講到制定這個法律是為了對種地的農民征稅,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