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發布
天津市招公務員1865人
3月25日開始報名
4月20日筆試
2019天津市考
2019年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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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考對象
學歷要求:招考對象為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外省考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可報考(不包含非應屆畢業生)。
二、報名流程
報名選職: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8:00
網上繳費:3月25日8:00至4月2日18:00
打印准考證:4月15日8:00至4月19日12:00
三、筆試內容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法院系統法官助理職位、檢察院系統檢察官助理職位,還需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
2019年4月20日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19年4月20日14︰00—16︰30 《申論》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
2019年4月21日9:00—11:00 專業科目考試
四、常見報考問題
1、報考是否有戶籍(生源)要求?
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函授本科(自考)是否符合報考職位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專業一致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准。錄用職位條件表中若有未寫明具體要求的其他職位,要求學歷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學歷,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中的夜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考)、廣播電視大學(電大)和網絡教育學院。具體要求請以2019年天津市公務員考試公告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