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日前,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布《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該《規定》將於今年4月1日起施行。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布《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該《規定》將於今年4月1日起施行。
在上個學期期末,我市出臺了《中小學食堂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實行校長和教師代表陪餐制度。新學期開學以來,我市各中小學的校長、教師代表陸續開啟了『陪餐』工作。
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行校長和教師代表陪餐制度,讓校長「以身試餐」,在校園供餐的最後環節上加了一道「安全閥」,有利於進一步壓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及時發現和解決學校供餐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保障學生吃上「安全餐」「營養餐」。』(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