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為全面落實“天津八條”,踐行“產業第一、企業家老大”理念,2019年,天津市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乾意見》,從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等六方面提出19條具體措施,著力破解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
據了解,《意見》提出,大力減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在天津地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取消的基礎上,除涉及公共安全和生態資源項目,授權地方制定標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免征;對地方有權確定標准的政府性基金一律免征;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政府性基金,地方留成部分一律免征。
同時,天津全面取消城市基礎設施配套收費;市政配套基礎設施用地采取代征制度,供熱工程建設實行市場化;持續推進增值稅實質性減稅和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免稅;清理規范涉企中介收費和各類保證金;實施企業用地優惠政策,實行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發揮政府采購定向支持作用。
《意見》提出,對暫遇困難但有市場前景和競爭力的民營企業,不盲目抽貸、斷貸和限貸。安排不少於100億元的再貸款和再貼現資金,專項用於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增加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不少於100億元的常備借貸便利資金,對支持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法人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
《意見》提出,支持企業自主創新,落實國家企業研發經費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對企業研發經費進行稅後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民營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實施重大創新項目(含創新平臺建設)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和300萬元補助。對在津新設總部的企業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新設總部的企業可對高管人員給予獎勵。支持民營企業開拓國(境)外市場。將企業在新興市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參加展會、進行商標注冊和專利申請的資金支持比例提高到70%。(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