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香港非法『佔中』9名策劃組織者24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刑。其中,3名主要發起者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判囚16個月。戴耀廷及陳健民即時入獄,朱耀明獲緩刑2年。
香港非法『佔中』9名策劃組織者24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刑。其中,3名主要發起者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判囚16個月。戴耀廷及陳健民即時入獄,朱耀明獲緩刑2年。
除陳淑莊判刑押後至6月10日外,其他5人判刑如下:邵家臻、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均被判囚8個月,當中邵家臻和黃浩銘即時入獄,鍾耀華和李永達獲緩刑2年,張秀賢則被判2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
該9人早前已分別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中的1至2項罪名成立。
2014年9月底香港發生非法『佔中』,歷時79天,導致香港旅游、零售、交通運輸等多個行業遭受重擊,更為嚴重的是最受香港人珍視的法治受到踐踏。
24日上午,部分香港市民在法庭外集會,要求法庭依法嚴懲9名非法『佔中』策劃組織者。
原標題: 香港法院對非法『佔中』策劃組織者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