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在剛剛過去的端午節和高考護航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門持續加強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一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男子深夜酒駕營運出租車,被中山門大隊交警在夜檢中查處,等待他的將是行政拘留20天,罰款6800元的合並處罰,且5年內不得考取駕駛證。
6月8日22時40分,一輛號牌為『津E15××7』的藍色威志牌出租車沿紅星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名家裝飾城門前時,交警發現該車行駛狀態異常,似乎有意躲避檢查,最終交警成功攔截該車。
在接受檢查的過程中,該駕駛人表示不能當場出示駕駛證,並且在與交警交流時吞吞吐吐、詞不達意。交警使用警用移動警務通查詢該駕駛人身份證號,發現他並沒有合法駕駛資格信息。隨後,交警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發現,該男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每百毫昇45.8毫克,涉嫌飲酒駕駛營運車輛。
經交警核查確認,酒駕出租車的男子劉某今年34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當晚是借朋友的出租車違法運營。酒後駕駛營運車輛,面臨罰款18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5年內不得考取駕駛證的處罰;無證駕駛機動車,面臨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目前,公安交管部門對劉某的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合並處罰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