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凌晨酒後回家竟然走錯了樓層、認錯了家門,在被告知『敲錯門了』後,還對該住戶的親屬拳打腳踢。近日,南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對該醉酒男子提起公訴。
2018年5月12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張某酒後返回其在天津市南開區某小區6樓的住所,因為飲酒過量,迷迷糊糊的張某竟然走錯了樓層,錯敲了7樓某住戶的房門。該住戶是一位女士,聞聽有人敲砸屋門,連忙打電話告知了自己的哥哥,即被害人王某。被害人王某即刻趕到了該小區,告知被告人認錯了房門,後雙方發生爭執、廝打,致雙方均有身體受傷。其間,被告人張某對被害人王某拳打腳踢,被害人王某即刻讓其親屬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民警接警後趕至現場處置,被告人張某向民警如實供述了自己傷害他人的事實經過。經鑒定,被害人王某身體多處損傷。被告人張某賠償了王某經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及其親屬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酒後神志不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輕傷一級及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