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6月18日清晨,一名出租車司機在運營時因『隔夜酒』被執勤交警查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的處罰,並被吊銷駕駛證,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5年內都不能再開車了。
6月18日7時27分,交警和平支隊貴州路大隊交警在蘭州道與萬全道交口值勤時,一輛號牌為津E16×××的出租車沿萬全道由東向西駛來。只見該車行駛軌跡異常,執勤交警立即上前對該車依法進行攔檢。
按照交警指示,該出租車緩慢停在路邊,車上搭乘有兩名乘客。交警在對該出租車司機進行詢問中發現,司機王某口中有酒氣。執勤交警當場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司機王某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百毫昇血液含酒精42.1毫克,涉嫌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違法。
面對交警處罰,違法司機王某對自己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還有點委屈:『我早上真沒喝酒,就是昨天晚上吃飯時喝了點酒,以為睡一覺起來就沒事兒了,誰想到現在還能查出酒駕呢!』看到自己搭乘的出租車,司機存在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交通違法,出租車上的兩名乘客都有些後怕。
執勤交警依法扣留了違法司機王某的駕駛證,將其傳喚到交警和平支隊貴州路大隊接受調查。經過調查,交警對王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
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的處罰,並吊銷其駕駛證,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
交警再次提醒,千萬不要對『隔夜酒』掉以輕心。『隔夜酒』也是酒駕的一種,也會影響駕駛安全。建議駕駛人,如果第二天要開車,前一天應該避免大量飲酒,並且預留充分的代謝時間。(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