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兩名出租車司機在運營時都因“隔夜酒”被執勤交警查獲。除了面對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的處罰,他們還被吊銷了駕駛證,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也就是說5年內他們都不能再開車了。
6月18日7時27分,交警和平支隊貴州路大隊交警在蘭州道與萬全道交口值勤時,攔檢了一輛號牌為津E16×××的出租車,車上還搭乘有兩名乘客。交警在對該出租車駕駛人王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後,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2.1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違法。王某表示自己當天確實沒喝酒,而是前一天晚上喝的。看到自己搭乘的出租車,司機存在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交通違法,出租車上的兩名乘客都有些後怕。
公安交管部門王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的處罰,並吊銷其駕駛證,5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
6月19日7時32分,交警和平支隊和平路大隊交警在福安大街與興安路交口執勤時,對一輛號牌為津E03×××的出租車進行了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該車駕駛人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8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詢問中,劉某某也表示自己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又是“隔夜酒”惹的禍。最終,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依據的規定對劉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0元的處罰,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再次提示
千萬不要對“隔夜酒”掉以輕心
部分人認為,晚上喝了酒,只要當時不開車,睡一覺,第二天開車就不屬於酒後駕車了,這樣的理解很不科學。事實上,血液中仍然會含有酒精成分。酒精在人體的代謝過程因人而異,一般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在第二天很難被完全代謝掉。判斷是否酒駕違法,是根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來判定。(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