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在車牌照上方安裝LED燈發出刺眼強光,使人難以看清車牌號碼,從而在夜間肆意行駛。
天津北方網訊:在車牌照上方安裝LED燈發出刺眼強光,使人難以看清車牌號碼,從而在夜間肆意行駛。近日,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隊引河橋大隊民警查獲一起這樣的遮擋號牌交通違法行為。6月23日20時許,該大隊民警在朝陽路與南倉道交口附近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客車前號牌上方,亮著強光,導致直觀無法辨別號牌號碼。目前,駕駛人王某因實施故意遮擋號牌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予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