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困難人員養老保險 50%財政代繳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天津日報 作者:廖晨霞 編輯:曲璐琳 2019-07-23 08:45:29

內容提要:為進一步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確保廣大城鄉居民特別是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和特困供養人員(以下簡稱『困難人員』)老有所養,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稅務局昨日發布《關於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有關問題的通知》。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市財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標准,為其代繳50%的養老保險費。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市財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標准,為其代繳50%的養老保險費。

  對年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且未領取本市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困難人員,自2018年12月1日起,可以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執行終止日期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間另行確定。

  天津北方網訊:為進一步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確保廣大城鄉居民特別是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和特困供養人員(以下簡稱“困難人員”)老有所養,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稅務局昨日發布《關於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有關問題的通知》。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市財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標准,為其代繳50%的養老保險費。

  “2018年1月1日以後年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且未領取本市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在2020年12月15日前,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自願選擇繳費檔次,通過一次性補足至15年養老保險費的方式,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超齡補繳費人員不享受市財政繳費補貼政策。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困難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市財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標准,為其代繳50%的養老保險費。

  對年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且未領取本市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困難人員,自2018年12月1日起,可以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執行終止日期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間另行確定。

  對於本人不願意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或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困難人員,要向其解釋清楚政策及其放棄權益的內容,經本人確認後,與其簽訂放棄意向書。(津雲新聞編輯曲璐琳)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