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公安交管部門公布2019年第八批嚴重交通違法記錄,涉及800餘輛車834條嚴重違法行為,車輛牌照號、所屬企業、駕駛人姓名、具體違法行為等信息已統一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http://tj.122.gov.cn)』進行公開公示。
超速違法佔比最多
從違法車輛類型分析,小型車輛、個人所有車輛違法仍舊相對突出。涉及小型汽車的違法記錄708條,佔比85%;大型汽車的違法記錄45條。此外,個人名下車輛的違法記錄達632條,佔比76%。
從違法行為類別來看,超速違法行為達324條,佔比39%,其中有7輛車存在2次及以上『超速50%以上』違法行為。其他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還包括:『無證駕駛』73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50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45條,『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36條,『肇事逃逸』26條,『駕駛已達報廢標准的車輛上道路行駛』18條;『違反道路通行規定』17條,『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7條.『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4條,『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3條;『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行駛證』3條,『對符合暫扣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情形,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後駕駛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2條,『公路客運車輛超員載客』1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1條,『非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1條。
醉駕教練車被查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223條,佔比27%。吳某駕駛天津海津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牌照為津CXXX5學的教練車,於2019年06月11日在西橫堤實施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管部門查獲,依法注銷起機動車駕駛證。(津雲新聞記者柴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