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判走私『藍精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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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津雲·新說法工作室 編輯:李彤 2019-08-24 16:49:02

內容提要:以郵寄方式走私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氟硝西泮』,涉案女青年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氟硝西泮』就是一些人所稱的新型毒品『藍精靈』,這是天津法院首次宣判走私『藍精靈』案。

天津北方網訊:以郵寄方式走私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氟硝西泮”,涉案女青年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氟硝西泮”就是一些人所稱的新型毒品“藍精靈”,這是天津法院首次宣判走私“藍精靈”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6月間,被告人馮某通過微信方式與在日本的微信名為“老乾媽”的人聯系,以人民幣4164元的價格向“老乾媽”購買氟硝西泮片劑8盒。同年6月21日,馮某采用將氟硝西泮片劑偽報為酵素,並由日本郵遞走私入境。

同年6月28日10時,天津機場海關緝私分局人員在北辰區一棟住宅樓下將簽收郵件的馮某抓獲,在馮某接收的郵件內查獲“不眠癥治療藥”8盒,每盒100片,每片2mg,共計800片,1600mg。經鑒定,“不眠癥治療藥”中均檢出氟硝西泮成分。另查明,2018年6月25日,被告人馮薇通過微信方式收取趙某人民幣6400元,欲將走私入境的4盒氟硝西泮片劑非法賣予趙某。

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明知氟硝西泮是國家規定管制的精神藥品,個人不得私自進口,仍違反國家關於精神藥品的管理規定,從國外購買氟硝西泮片劑,采取虛報酵素的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郵寄入境並予以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應予懲處。鑒於被告人馮某走私的氟硝西泮數量較少,且其在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小知識

“氟硝西泮”由於是藍色的小藥丸,因此有了一個非常卡通的名字“藍精靈”。“藍精靈”號稱能保證安穩睡眠,而且沒有副作用。而事實上,它是受國家管制的新型毒品,和酒一起服用會有致幻效果。受害人服用後會失去意識,任人擺布,甚至可能猝死。(津雲新聞編輯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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