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隨著餐飲外賣行業的迅速發展,在道路上騎行電動自行車的送餐小哥也在不斷增加。近日,濱海新區公安局交管支隊針對外賣小哥騎車上路時發生逆行、闖紅燈、涉牌涉證等危險駕駛行為展開治理。
據了解,為縮短送餐時間,相當一部分外賣送餐員不惜違反交通法規,冒險上路。26日12時30分許,正是外賣送餐高峰,在新城西路和二大街交口附近路段,執勤交警接連攔截下了3輛騎行電動自行車的外賣小哥,並依法對其開出了罰款50元的罰單。原因在於,他們騎行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停穿行或逆行,即使後方車輛不斷鳴笛提醒也無濟於事。交警介紹說,還有一些外賣小哥在繁華地帶為『抄近路』騎上便道行駛,車輛在人群中快速穿梭,險象環生。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等各類交通違法,是《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文規定將被依法處罰的行為,因此濱海新區交警在日常工作中都會對違法騎行人依法嚴格查處。
此外,在濱海新區送餐的一些外賣小哥騎行的是二輪摩托車,但個別人並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26日15時許,在塘沽金街上海道沿線,執勤交警對一名騎行二輪摩托車送餐的小哥攔檢時,這名小哥表示其未攜帶駕駛證,交警使用移動警務通查詢其身份證號後確認,他並沒有取得摩托車駕駛證。交警介紹說,這種行為構成無證駕駛交通違法,違法駕駛人依法除了要被處罰2000元以下罰款之外,還可能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據悉,濱海新區交警還在日常管理中嚴查送餐二輪摩托車號牌、行駛證,對於存在偽造、變造或套用牌證的行為,一律嚴格依法處罰。二輪摩托車屬於機動車,一旦構成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號牌或行駛證的行為,違法駕駛人依法會被處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罰款5000元的處罰,且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津雲新聞編輯靳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