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天從市市場監管委獲悉,為落實《天津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該委日前施行《進一步深化營商環境改革若乾舉措》,明確全國各省市區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已注冊產品遷移落戶天津生產的,其在津注冊時采取『企業承諾、事後監管』的形式辦理。
市市場監管委相關負責人稱,市場監管部門今年6月發布了關於支持我市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舉措,對北京已注冊的產品遷移本市生產的,其在津注冊時,企業承諾後,只需提交生產條件報告及產品檢驗報告即可取得產品注冊證。為進一步促進我市生物醫藥產業的發展,本市決定將此政策由北京擴大到全國各省市區。
據悉,該政策主要是通過企業承諾其在津申請注冊的產品與其在其他省市區已注冊產品完全一致、符合我市醫療器械『鼓勵清單』品種且產品管理類別符合第二類醫療器械,市場監管委器械審評審批部門采信各省市區審評審批結論,予以頒發醫療器械注冊證書。
為促進企業誠實守信,監管部門還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發現企業提供虛假申報資料、承諾內容不真實、不屬於『鼓勵清單』品種、產品管理類別錯誤等不符合法規規章事項的,不予頒發或撤銷已取得的許可證件,並在企業取證後加強飛檢和產品抽檢力度,監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按照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生產。(津雲新聞編輯付勇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