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一名男子酒後駕駛核載55人的營運性大客車上路,被正在開展夜檢行動的交警查處。幸虧當時車上沒有其他乘員,纔未釀成大禍。該男子依法被處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且駕駛證被依法吊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今年以來,本市公安交管部門已查處酒駕、醉駕營運機動車違法行為72起。
3日零時許,公安交警河東支隊六緯路大隊在開展交通違法夜檢行動時,一輛大型客車沿海河東路由天津站方向行至六緯路交口,被交警攔截下來。該車駕駛人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後,結果顯示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每百毫昇60.3毫克。因這輛核載55人的大客車登記性質為營運性機動車,因此該駕駛人李某構成酒後駕駛營運性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當時大客車上只有李某一人。李某表示,這輛大客車平時是為某私營企業接送員工的,當晚員工下車後,他駕車去吃飯,其間喝了一些酒。被交警攔查到時,他正打算把車開回家。
6日,交警六緯路大隊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李某作出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決定。此外,其A1、A2類型的駕駛證也將被依法吊銷,且5年內不能重新取得駕駛證。
記者從公安交管部門了解到,對於酒後駕駛營運性機動車的認定,以車輛登記性質為准,而不是以被查處時是否處於營運期間為准。(津雲新聞編輯靳永鋒)